深圳公务消费刷公务卡凭证不全不报销

2013年07月08日 08:23   来源:深圳晚报   蔡军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经费的使用,切实加强行政成本控制,按照财政部的部署,我市于7月1日起在市级预算单位全面实行了公务卡结算制度。

  1 各区同步启动公务卡改革

  公务卡是以“阳光支付”为核心理念,以银联标准人民币信用卡为载体,为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定制,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并同时具有个人消费功能的信用卡。公务卡改革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银行卡为载体的现代财政支付管理制度,是通过银行卡实现财政财务消费透明的创新举措。推行公务卡改革,从制度上细化资金使用约束,强化支出动态监控,是管住人和钱,打造“阳光财政、廉洁政府”的制度保障。

  为确保改革效果,防止出现“公务活动有卡不用”的现象,我市采取了更加严格但不失灵活性的强制用卡方式。市财政委员会已同步出台《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参考其他省市的经验,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所规定的强制结算项目相比中央及其他省市增加了“办公设备购置”等内容。单笔公务支出现金消费限额由200元提高到1000元(1000元以下以刷卡结算为原则,以现金等其他结算方式为例外),并且要求单位对符合特定情况不使用公务卡结算且金额超过1000元的支出(工资津贴等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除外)要使用直接支付方式报销。

  据市财政委员会国库处处长成放晴介绍,我市本轮公务卡改革由市本级预算单位先行先试,在市本级全面推开改革后,立即推动各区同步启动公务卡改革,区级单位统一使用市级公务卡管理信息系统,市区联动,一体推进。目前,本轮公务卡改革进展顺利,开卡及用卡情况良好。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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