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开展公积金缴存执法抽查

2013年07月09日 10:51   来源:东方网   栾晓娜

  自6月下旬开始,上海在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执法检查已进入执法抽查阶段。早报记者昨天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已经抽查的情况看,多数单位能够依法开户和缴存,但仍发现一些单位存在不设立单位账户或者职工个人账户、不为所有职工缴存、不按时足额缴存等问题。

  市公积金中心提醒各有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尚未填报自查表的单位,抓紧时间填写和提交自查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与现行规定不相符的,应当自行纠正,主动整改。

  据介绍,市公积金中心联合市和区县总工会组建9个执法检查小组,对本市部分单位进行执法抽查。检查内容包括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为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及为劳务派遣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等情况。对抽查中发现单位存在违反住房公积金规定的行为,市公积金中心加强对单位的政策宣传和整改督促,指导单位自行改正或者制定整改计划,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对于拒不纠正或拒不配合的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依法处理。

  在执法抽查前的自查自纠阶段中,截至6月底,全市已有11.09万家单位对照国家和本市住房公积金法规规定先行自查,完成自查表的填写和提交,占全市已设立公积金账户单位80%。另有1.27万家尚未设立公积金账户单位,向市公积金中心申报了本单位用工和缴存情况。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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