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原市委书记陈弘平涉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3年07月09日 09:19   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纪委获悉,日前被省纪委立案检查的时任省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原揭阳市委书记陈弘平,日前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今年1月,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陈弘平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经查,陈弘平在揭阳市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

  省纪委表示,陈弘平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弘平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记者/赵杨、通讯员/粤纪宣)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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