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上半年CPI同比上涨2.6% 物价水平保持稳定

2013年07月10日 09:27   来源:每日新报   

  国家统计局9日发布报告,6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7%,涨幅比上月扩大0.6个百分点。在总体消费中,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4.2%,拉动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86个百分点,对总涨幅的贡献率达98.0%。

  人民网·天津视窗7月10日电:国家统计局9日发布报告,6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7%,涨幅比上月扩大0.6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全国CPI同比上涨2.4%。

  调查显示,6月份我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4.9%,影响CPI同比上涨约1.59个百分点。其中,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4.8%,鲜菜价格上涨9.7%,鲜果价格上涨11.4%,粮食价格上涨5.1%,水产品价格上涨3.1%,分别影响CPI上涨约0.34、0.26、0.22、0.15和0.08个百分点。

  据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调查显示,2013年上半年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6%,比去年2.7%的水平回落0.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物价水平保持稳定。其中食品价格上涨5.5%,非食品价格上涨1.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3.6%,工业品价格下降0.7%。

  从同比价格来看,除了2月份同比价格受春节错月影响,处于高位(上涨3.7%),超过3%的水平,其余各月价格指数均处于3%以下。从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看,今年1-6月份仍然呈现“六升二降”格局,其中衣着、交通和通信两类价格下降,升降结构变化不大。

  食品及居住类价格是推动上半年价格指数上涨的主要因素。其中,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5.5%,拉动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69个百分点。在食品消费中,水产品、猪肉涨幅明显助推CPI环比上涨。6月份猪肉价格环比上涨4.1%,结束了连续三个月猪肉价格环比下行的走势,止跌回升,影响CPI环比上涨约0.1个百分点,其影响程度相当于CPI环比涨幅。水产品价格继续上涨,环比涨幅为6.4%,影响CPI环比上涨约0.16个百分点,成为影响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的首要原因。自6月1日起进入夏季休渔期,淡水鱼价格出现小幅上扬,环比上涨2.0%;虾蟹类价格呈现走高态势,环比大幅上涨11.4%。

  在猪肉、水产品价格涨幅明显的同时,鲜菜价格环比下降12.2%,降幅较5月份有所缩小。从历史数据看,2006-2012年6月份的鲜菜价格环比下降幅度在4.1%-26.1%之间,平均降幅为20.5%。滞后因素加重,影响CPI同比涨幅扩大。在6月份的CPI同比涨幅中,新涨价因素为1.4%,与5月份相同;翘尾因素为1.5%,较5月份增加约0.6个百分点。由于新涨价因素未变,也就是说翘尾因素的增加导致6月份CPI同比涨幅扩大0.6个百分点。

  在总体消费中,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4.2%,拉动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86个百分点,对总涨幅的贡献率达98.0%。构成食品类的16小类价格14升2降,相比去年同期在外用膳(30.9%)、肉禽及其制品(21.4%)、菜(18.2%)三类对CPI的影响超七成的情况,今年1-6月份食品价格的上涨主要是受肉禽及其制品(16.8%)、在外用膳(16.5%)、干鲜瓜果(12.0%)、菜(7.2%)、粮食(5.2%)共同拉动的,这五类对CPI累计涨幅的影响近六成,也就是说食品涨价面广但幅度均衡。

  在上半年CPI累计涨幅2.6%中,新涨价因素约为1.9个百分点,较去年扩大约0.9个百分点;滞后影响为0.7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韩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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