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备受社会关注的河北“一案双凶”涉案嫌疑人王书金,今天(10日)上午9点,在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受审,此次开庭是二审第三次开庭,距6月25日最近的一次开庭审理仅隔半月时间,但这起案件却是错综复杂且旷日持久,跨时长达19年。
今天的开庭,直接进入证据质证阶段,然后,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辩论。
辩护律师主要针对检方提出的四组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和与本案的关联性上进行了证据质证。提出部分证据在程序规范上存在瑕疵,因而提出证据的效力质疑;检方实事求是的认可因历史局限性确有瑕疵,但不影响证据的合法效力。
辩护方认为高度吻合,能够证明“石家庄西郊杀人案为王书金所为”;检方则认为其中存在严重差异,特别是隐秘物证,王书金始终未提及,无法认定王书金系石家庄西郊杀人案真凶。
今天法庭旁听席上,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者、律师、新闻媒体记者和邯郸各界群众200多人。聂树斌亲属也坐在旁听席中。
参加庭审的河北刑诉律师侯凤梅休庭后接受记者采访说,有三个大点使这个案子不能轻易认定是王书金作案。
侯凤梅:如果我是一名法官,这个案子我不敢下决心判是王书金是作案者。为什么不敢判,重要的三点过不去,一个是花衬衫的问题,你没证据。花衬衫的来源,不是被害人的吧,王书金你从来没提过吧,从哪来的这个花衬衫,这个隐秘证据确实客观存在。如果是凶手那花衬衫把这个人勒死的你能不记得吗?
第二关于背心,此前都没有提到,这一展示证据出来了,他才想起来,那要是把聂树斌案子的证据全拿过来,会不会又想起很多东西呢,也不排除。也不排除他记忆的失误,但是这是我下不了决心的一个点。
第三就是作案时间,午睡的时间,他不是一个农民他是打工者,打工者一个单位肯定不会容忍你下午,从中午睡觉一直睡到晚上,他说的是午休时间。但从相关的证人证言来看,下午四点半她在给自行车打气,五点还去洗澡。而这些证人都是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他不会说我就想保住你王书金或者某个人,这个证人的证言具有客观性。这三个大点是我认为这个案子不能轻易认定是王书金作案。
今天的庭审,控辩双方都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分析的很透彻,并从证明标准上都提出要求排除合理怀疑。河北经贸大学法律系教授王韬说,这是一种进步。
王韬:疑罪从无这几年提出来了,而且写到新刑事诉讼法中,我觉得今天在法庭上,包括从证明标准上大家都提出来要求排除合理怀疑,要达到这种程度可以说是一种进步。
公众还很好奇,为何王书金主动要为康某被害一案担责。而本应尽力为当事人“开脱”的律师,也力主王书金杀了康某。可公诉人却一心“做好事”,坚决否认王书金是杀害康某的真凶。
这起案件,聂树斌、王书金案,无论结果如何,都与嫌疑人生死无关。王书金身背数条人命,一定命不久矣;而聂树斌无论是否冤屈,18年前已被执行死刑。公众并不是不想信任判决结果,而是近些年在我国司法历史上的确存在个别冤案,让人们不得不怀疑,案件是否会有转机。
案件背景
说起王书金,一定要提到另外一个名字,那就是聂树斌。1994年,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时年19岁的聂树斌被认定为凶手,于1995年被执行死刑。
十年后,2005年,河南警方在荥阳抓捕犯下多起奸杀命案的河北广平籍农民王书金。王书金供述曾强奸多名妇女并杀死4人,其中包括一起“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而这一案件,与聂树斌案高度重合。
2007年3月12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刑事判决,决定对王书金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书金不服判决,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3年6月25日,王书金强奸杀人案二审再次开庭。公诉方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举出大量新证据,指证“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非王书金所为。辩方律师没有直接回应,而是对证据来源和合法性提出质疑。
今天上午9时,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第三次开庭审理王书金案。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