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万余高校毕业生可“带薪”见习

2013年07月11日 00:00   来源:新安晚报   

  万余高校毕业生可“带薪”见习

  我省离校未就业应、历届毕业生均可申请,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1000元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年我省将开发12000个就业见习岗位。只要是本省生源、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都可以申请就业见习。见习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

  应历届毕业生都可申请

  我省将开发12000个就业见习岗位。成为见习生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省人社厅介绍,只要是本省生源、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都可以申请。“要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能够履行见习岗位职责和执行用人单位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要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见习岗位工作。”省人社厅工作人员介绍,见习毕业生报名需要提供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还有《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

  毕业生想成为见习生的报名途径有哪些呢?以合肥市为例,毕业生可以直接向各就业见习(基地)单位报名;也可直接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县(市)、区级人才(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报名;还可以参加市毕工办组织的公益性见习对接会,应聘相关见习岗位。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之间实行双向选择。

  符合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以及有其他特殊困难的毕业生可以优先安排就业见习。同时,原则上优先安排到对口岗位就业见习。

  合格见习生可优先录用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合肥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应根据见习毕业生见习期间的思想品德、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鉴定,签署见习考核意见,作为推荐见习毕业生就业的参考。

  见习单位应优先录用本单位内的见习合格人员。见习毕业生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单位应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补交见习期间的社会保险,见习期合并计算工龄。如果见习毕业生见习期满后选择自主择业,各级人才(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帮助其就业,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见习生待遇如何呢?按照规定,就业见习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由财政和见习单位各承担50%。另外,见习单位将一次性为见习毕业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陶娜)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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