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拟年底前全面开征城市垃圾处理费

2013年07月12日 16:14   来源:山东商报   陈晶

  在7月10日召开的山东省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会议上,山东省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征收城市垃圾处理费。记者了解到,济南市早在1997年就已开始征收这项费用,标准为城市居民每月每户两元。济南市城管局有关人士表示,济南已准备改革收费标准,不过目前无时间表,届时还需要物价部门公开听证。

  新拟定垃圾处理费标准城市家庭每户每月10元

  在会议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耿庆海表示,建立合理的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是确保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开展市场化运作的基础和条件,各县市须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

  耿庆海表示,各地市和县城要尽快开征城市垃圾处理费,还没有开征的,今年年底前须开征,标准为城市家庭每户每月10元,单位职工每人每月4元。此外,乡镇也要逐步开征垃圾处理费用。

  济南16年前已开始征收每月2元外加袋装费等

  “已经开始收取了,收费标准都是由物价部门和市政府审核通过的,无物业管理小区城市居民每月每户两元。”昨天,记者从济南市城管局政策法规处了解到,济南市从1997年就已经开始征收城市垃圾处理费,目前主要由各区城管部门负责收取。

  在提到具体收费方法时,该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表示,对于开放小区居民,环卫人员一般上门收取,除两元垃圾处理费外,每月每户还需交纳4元袋装垃圾处理费。“另外还有生活废弃物代运服务费,以及清扫费等。当然有些项目居民可以选择不用,比如居民可以自己清扫,清扫费我们就不再收取。按目前情况,一般每月每户收取5到8元费用。”

  而对于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于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内部垃圾处理和清运,城管部门只收取管理小区垃圾中转代运服务费每户每月2.5元,一般包含在物业费中,由物业公司代交,居民不用单独交费。

  在家和单位都要交费?在单位产生垃圾单位交费

  根据省住建厅公布的城市垃圾处理费标准,城市家庭每户每月10元,而单位职工每人每月4元。对于这个方案,昨天下午,记者咨询该厅相关处室了解到,目前城市垃圾收费标准仍在最后讨论中,还没有正式定稿形成文件。

  具体到省城,济南市城管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济南单位职工这部分费用由工作单位来交,不需要职工自己承担。

  据介绍,目前济南市城管局已和物价局核定现阶段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成本,准备改革收费标准。如果改变,将会把详细清单列出来,进行公示、听证,不过目前还没有时间表。记者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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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城年内建成餐厨垃圾处理中心

  在7月10日召开的山东省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会议上,省住建厅副厅长耿庆海表示,山东省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应加快建设速度,保证在2015年前所有设区城市都要建成运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南市餐厨废弃物处理中心正在紧张建设中,预计年底前可投入使用。据了解,从2011年开始,济南和青岛、潍坊、泰安等城市陆续被列为国家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城市,目前除青岛项目建成外,其他均未竣工投产。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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