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四川一大客车为避摩托翻下20米陡坡 2人死亡

2013年07月15日 13:35   来源:华西都市报   

从水田拉起来的客车车窗受损。

出事的客车被拉起。

  7月13日早上6点 40 分左右。一辆从宜宾县合什镇开往柳嘉方向的大客车在柳嘉镇境内一处弯道翻下近 20 米的陡峭山坡。事发时,车上共有38名乘客,事故造成车上25人受伤,其中2人抢救无效死亡。客车驾驶员名叫李月洪,有19年驾龄的他是宜宾直运公司柳嘉车队驾驶员,车祸中,他头部、腰部、腿部都受了伤。

  路滑避摩托 客车翻滚三圈跌到坡底

  事发路段由于前段时间暴雨导致了山体滑坡,有的地方黄泥足有10厘米厚。乘客刘维木当时坐在客车的第一排,他说,自己在宜宾市城区务工,孩子放暑期了,他回家接孩子到城里来玩。“我们一家4口人,在合什上了车,我和儿子坐在第一排,妻子和女儿坐在司机后面的第二排。”刘维木说,事发时,他看到迎面过来了一辆摩托车,驾驶员为了避让摩托,便往外打了一下方向盘,可能是因为公路上有塌方掉下的稀泥,车子有点打滑了,方向盘没能扳回来。刘维木说,车还没翻下去时,他已经反应过来,使劲抓住车上的扶手,护住紧挨窗户座位的儿子,“我记得很清楚,车翻滚了三圈。”刘维木一家4口不同程度受了伤。逃生

  消防锤砸不开车窗 他从受损车窗爬出

   事发时在车上的柳嘉镇初中教师彭凯光说,他意识到要出事,立即抓紧护手,车随即翻滚起来。“当时不断有东西撞在我身上,我全身用力死死抓住扶手不放,车停止翻滚在路面下方近20米的田里,当时车里面人压人倒成一片。”彭凯光回忆说,事发后他立即开始自救,打110报警,然后从座位上爬起来。“当时车窗在头顶上,我找到消防锤车窗未砸开,后来才找到已受损的车窗爬了出去。

  救援

  村民首先赶到 私家车也加入救援

  事发时,村民严启文离现场约500米,他的侄女在车上,他一口气跑到坡下开始救援,他也是最先赶到现场的救援人。严启文说,我和我儿子严显军赶到时看到,很多乘客已经开始从车窗里爬了出来,出来的人都在惊叫、拿出手机给自己的家人报平安。

  “我们拉出伤员后,一个个地背上了公路,这个时候,救护车也已经赶来了,还有的私家车也参加到救援。

  据距离现场只有100米左右的一户姓顾的人家说:“有一位女孩本想等从柳嘉到成都的车,但是由于怕坐不到,准备一早去宜宾。上车后不到1分钟,就出了事情,而且被抢救出来的时候伤势很重。”

  昨日,柳嘉镇党委书记于生和表示,现在已经将伤员以及家属安顿好了。

  据了解,事发时,车上共有38名乘客,事故造成车上25人受伤,其中2人抢救无效死亡。目前伤员得到了妥善的救治,善后事宜正在处理中。

  特写

  救伤员 坡下开三条“生命通道”

  客车滑落地点位于柳嘉镇境内一处名叫后边村曹房工路湾的弯道下坡处,客车翻落的地方距离出事地点公路上坡距离20米左右,客车一头扎进一块水田里,水田边四处散落着客车的碎片、玻璃渣,还有乘客的行李。一路上,几辆转运伤员的救护车呼啸而过。

  早上6点40分左右事发后,施救车辆赶到现场,开始对客车进行施救。为了抢救伤员,在救援现场,施救队员“开”出了3条生命通道,一条是从公路到客车垂直的坡道上,另外两条则比较平缓,在事发地点的两侧。

  “不要紧,你们赶紧过吧,救人要紧,花生算不了什么。”救援人员抬着伤员只有经过村民江木蓝的花生地,担心踩到花生的救援人员小心翼翼。见状,江木蓝急了,赶紧跑来让救援人员不用顾虑,救人要紧。10多米长,1.5米宽的花生地被踩坏了,成了一条生命通道。

  交通协管员邓根来说,接到车祸通知后,他6点50分左右就赶到了现场,医护人员、民警、政府工作人员、村民等都赶来救人。他们赶到现场,就立即从客车的废渣里扶抬伤者,救出一个就立即往公路上抬去。一些过往的车辆,主动打开车门,把伤者迅速送往医院。

(责任编辑:邓一)

分享到: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