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培珍常常翻出“女儿”们的照片欣赏。 江津区文明办供图
7月12日,江津区社会福利院。余培珍坐在床头,轻轻地挥着蒲扇。床上,一个10岁出头的孩子从睡梦中醒来,朝着余培珍甜甜地叫了一声:“妈妈”。余培珍幸福地笑了。
其实,46岁的余培珍一直未婚,这个孩子更不是她的亲骨肉。然而,25年来,余培珍却用浓浓的母爱滋养着6名孤儿健康成长。
18岁那年,余培珍到主城打工,在一次意外中被火车碾压导致下肢高位截瘫。
“不想连累父母。”想到父亲失明、母亲多病,余培珍在病床上躺了两年后,主动住进了江津区社会福利院。“当时大小便失禁,翻身都要人帮忙,一切让我自卑、悲伤,甚至绝望。”
一年后,9岁的小女孩姜暑辉被安排到社会福利院。与小辉同吃同住,余培珍发现这个被父母遗弃的小女孩比自己还悲惨——自己至少时常还有父母来关心问候。
“虽没结婚生孩子,看到小辉却有了当妈妈的感觉。”出于母爱,余培珍拄着双拐一点点教小辉生活技能。小辉没上过学,她便手把手地教她认字、识数。后来,小辉奇迹般地直接上了小学二年级并保持着较好成绩。
1995年,小辉升入中学。余培珍在福利院又迎来另一个被遗弃的小女孩莉莉,年仅4岁。洗澡、喂饭、穿衣、上厕所,她拄着双拐,以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努力担负着一个母亲的职责。
一个寒冷的夜晚,余培珍摸黑起床给莉莉盖被子。黑暗中,一双小手抓住她,莉莉在朦胧中喊了她一声“妈妈”。
“很温馨,心里暖暖的。”一股热流在心中涌动。那一刻,从未做过妈妈的余培珍真的想做孩子们的妈妈。
除了教孩子学会做家务,余培珍还像母亲般教她们青春期知识,并向福利院申请单独开火做饭,改善孩子们的伙食。
单独开伙做饭,就得自己买菜,从伙食团退出的每月100多元生活费根本不够。余培珍就为一些手工店织毛衣、绣十字绣挣生活费,每天要工作六七个小时。织一件毛衣可收入20元左右,绣一张十字绣最少10元钱,一个月下来,能挣两三百元。但她每个周末给孩子们打牙祭就要用掉三四十元。
好不容易挣来的钱,全花到非亲非故的孩子身上,常有人说她傻。
“如果没有这些孩子,我不知道自己活着有什么意义。”余培珍觉得,这些孩子却是她最大的幸福。
25年,余培珍先后喂养大了6个孩子。其中,老大已经结婚嫁到万州;失明的老二在成都开盲人按摩所;老三叶露是福利院第一个大学生,今年刚毕业;老四读大三在实习;老五读高二;老幺读小学五年级。
“被父母抛弃的孩子,对社会多少有些仇视。但我们没有,是余妈妈教会了我们如何去爱。”孩子们说,身为孤儿,很多人说她们是没家的,但在他们心中,有余妈妈在的地方,就是她们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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