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多地试点保障房“先租后买”

2013年07月18日 00:00   来源:新安晚报   

  租住保障房满2年后,可以按照政府定价申请购买。这是蚌埠市日前出台的保障房“租售并举”政策。据了解,截至目前,我省已有铜陵、芜湖等地“试水”这一政策。记者昨天从省住建厅相关部门获悉,该厅将对此新政进行调研论证,拟出台统一文件进行规范管理。

  蚌埠试点保障房出售

  蚌埠市日前出台的《保障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公租房、廉租房“并轨运行、提标扩面、租补分离、租售并举”4项新举措,其中的“租售并举”特别引人关注。

  按照规定,具有该市城镇户籍的承租家庭,在租住满2年后,可以按政府定价购买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出售价格,按照届时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80%确定。

  但这些购买到的保障房只享有“有限产权”:购买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出租、出借等。满5年后方可上市转让或出租,上市时,应当按届时同地段、同类别普通商品住宅价格和购买价格之间差价的20%,缴纳增值收益。如果是划拨土地,还需补缴土地出让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

  多地此前已开始尝试

  多年来,除经济适用房外,我省保障房都是只租不售。2009年,省政府出台一份文件,提出“探索廉租房租售并举,逐步建立廉租房管理长效机制”。不过,省内城市并未立即响应。

  直到2011年,铜陵市才率先出台规定:保障房家庭在租住满5年后,可以按政府指导价购买保障性住房。今年,芜湖市也印发实施意见,提出将“探索实施租售并举制度”。其中规定,在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的保障对象,可以申请购买保障房,购买部分产权的,销售价格按照购买时同区域、同品质住房市场价格的80%确定,所购保障住房原则上不得上市交易;购买完全产权的,保障对象须租赁满3年,销售价格按照同区域、同品质住房市场价格确定。

  今年以来,省外的石家庄、郑州等城市也开展了保障房“租售并举”试点。

  我省拟制定统一规范

  针对保障房“租售并举”新政,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相关人士表示,这是地方根据自身实际作出的试点创新。在房源充足的前提下,政府制定详细而严格的政策,保障家庭对保障房可以“先租后买”。

  这位人士表示,下一步,该厅将开展广泛的调研论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拟出台统一文件进行规范管理。

  据了解,关于廉租房等租赁型保障房是否该出售,业界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廉租房“租”是核心含义之一,如果出售,其性质将发生变异;也有人认为,从国外的发展历程来看,保障房上市交易或许是一个发展趋势。而且,对于很多中西部省份来说,廉租房出售可能是筹资的举措之一。(陆茵、胡霞利)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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