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国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
审议并原则通过《美丽天津建设纲要(讨论稿)》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见》和《关于调整完善市对区县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决定》
天津北方网讯:市长黄兴国17日下午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美丽天津建设纲要(讨论稿)》及13个专项方案。
常务副市长崔津渡,副市长任学锋、尹海林、宗国英、何树山,市政府秘书长孙文魁等出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考察时的重要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快实现天津城市定位,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起草制定了《美丽天津建设纲要(讨论稿)》和13个专项方案。《纲要》主要内容包括:全面把握建设美丽天津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高水平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生活质量,切实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法制保障等。会议还听取了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市容园林委、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民心工程办、市精神文明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农委等部门关于13个专项方案的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加快建设美丽天津,既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全市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地区、各部门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推进美丽天津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努力实现城市的科学发展之美、自然生态之美、人居环境之美、人文行为之美、生活幸福之美。
会议强调,要做好《纲要》的完善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吸纳,进一步补充有关内容,使总纲和专项方案相互衔接,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要做好任务的细化分解工作,将责任层层压实,落实到具体部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集中力量,加大实施力度,切实提高工作水平。要加强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天津的良好氛围。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压减市级部门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管理,规范财政资金运作,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面加强审计监督等。会议强调,加强财政监管、转变政府职能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市实施办法的具体行动。要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制度成果,及时向全社会公布,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将制度建设作为重点,运用制度加科技办法,定规矩、促廉政,堵漏洞、促实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市对区县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决定》,报请市委常委会审议。(记者魏彧)
(责任编辑:韩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