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小区泳池安全监管几成盲区 救生员数配备不足

2013年07月18日 09:19   来源:东南网   

  福州钜东泳池未见救生员坐在位置上。 游庆辉 摄

  炎炎夏日,烈日当空,到人工游泳池戏水成了绝大多数家长为子女选择的解暑方式。近日记者走访了福州市多家小区游泳池,发现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监管亟待加强。

  救生员人数配备不足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GB19079《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规定,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的人工泳池,至少配备两名固定水上救生员;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250平方米,需相应增加一名。救生员除了必须取得健康证外,还必须取得救生员证。

  但是在记者走访的游泳馆(池)中,存在救生员配置不足的情况,这一现象在小区游泳池中普遍存在。例如金色康城小区泳池,按照测算水面面积有400平方米,据售票员介绍配有2名救生员,然而据记者观察,晚上7点未见到救生员到岗,只看见有游泳教练在开设游泳课。

  据了解,目前福州市内相当多的小区游泳池在暑假期间开放营业,或者由物业通过直接招聘救生员直接管理,或者干脆出租由外人承包。

  市民林先生反映说,今年发现小区游泳池被几个年轻人承包,“据说他们是持有救生员证的学生”。

  据业内人士透露,游泳馆经营要求高,而小区游泳池由于季节性强,救生员存在招工难,流动性大的特点。物业自我管理游泳池有难度,多选择承包出去,承包方多为“游击队”。

  按照国家规定,人工游泳池必须有救生圈、救生杆、救生板和护颈套,并放置在便于取用的显眼位置;至少要配置医务人员1名,至少有流动救生员1人。

  金山某楼盘的物业人员透露,在承包招租的过程中,虽然物业要求承包方出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但是具体运营是否合规,“例如救生员是否持证上岗,数量是否充足,只能依靠承包方自觉”。

  “承包方为了赚钱,尽量减少开支,不想投入。安全措施完全不到位,真出了事,谁承担责任,还真是扯不清的一笔账。”该业内人士觉得小区游泳池的安全隐患比比皆是。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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