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养犬管理有望明年立法
市人大代表表示,养犬管理已引起广泛关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正积极推动福州养犬立法
男子每天早上牵着狗出去溜达,邻居都很害怕
本报“管住恶狗伤人”系列报道刊登后,引发了福州市民对养狗扰民问题的热议。一些管理者却以无法可依作托词。昨天,福州市人大代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具有“半个立法权”的福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已将养犬管理办法列入立法规划,代表们将联名提出议案,争取明年福州市两会上实现养犬管理立法。
不收费登记可以先施行
昨日,福州市人大代表、福建中天成律师事务所主任何青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早在2001年,福州就已出台《养犬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公安部门是限制养犬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审批、发放犬类经营许可证、养犬许可证和犬牌等。2004年,《行政许可法》施行,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有些部门据此认为《办法》中各项管理制度作废。
对此,何青华认为,这种看法是不对的。《行政许可法》施行后,只是不能对许可证收费了,登记和管理制度还是可以继续执行的。他认为,建立登记制度,是规范养犬的第一步,福州可以先采取不收费形式进行登记。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