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芦山灾区生态重建“特殊政策”

2013年07月23日 15:55   来源:新华网   

  芦山地震灾区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地区。在此次灾后重建中,四川省出台了一系列“特殊政策”,有望使灾区生态环境尽快得以恢复。

  芦山地震对灾区森林、湿地、草地和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及人居环境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大,生态环境修复面临着建设任务重与生态保护支撑能力弱、生态重建要求高与次生灾害频发、加快经济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等突出矛盾和特殊困难。

  据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负责人介绍,此次芦山灾后重建,四川省将在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退牧还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污染整治等现有渠道项目资金安排上,加大对灾区支持力度。同时,按照程序不减、依法加快的原则,在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和招投标等方面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根据安排,四川省还将适时启动25度以上陡坡耕地退耕还林,落实灾后重建项目征占用林地先占后批、追加安排灾后重建用材指标和免收乡村道路、乡镇村集中居民点等民生项目及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恢复重建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等中央支持特殊政策。

  一系列政策的实施,有望使灾区生态环境完成一系列“硬指标”,如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空气质量年日均值达到二级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控制范围内。

  据了解,为加强生态重建,四川省还将加强重灾区环境监测、监察、核与辐射监管及信息能力建设,规划建设科研实验室300平方米,设置全要素野外气象观测站1处,建设径流场2处,建设生态环境观测样地10处。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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