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制定《暂行办法》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2013年07月23日 09:30   来源:天津日报   

  天津频道 为了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自身建设,促进职能转变,日前,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天津市联网实时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稳步推进联网实时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规范联网实时审计监督行为,促进被审计单位强化管理,及时改进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7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我市实行联网实时审计监督制度,建立天津市联网实时审计监督平台(以下简称审计平台)。市级审计机关负责制定联网实时审计监督工作方案,开发联网实时审计监督管理系统,设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组织开展联网实时审计监督工作。市和区县审计机关通过审计平台,在各自审计管辖范围内实施联网实时审计监督。

  第三条 依法属于审计管辖范围内的被审计单位,应当接受联网实时审计监督。具备与审计机关网络互联条件的被审计单位(以下简称联网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要求,通过网络实时向审计平台传输电子数据,依照本办法规定接受联网实时审计监督。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联网实时审计监督,是指审计机关与联网单位通过网络互联,实时获取联网单位财政、财务和业务数据,在对联网单位的财政、财务和业务信息系统进行测评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联网实时审计监督管理系统的数据采集转换、自动预警监督、审计分析处理、疑点监控管理等功能,对联网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动态预警和实时核查的日常监督。

  本办法所称实时,是指联网单位在审计机关要求时限内持续提供数据,审计机关根据这些数据信息实施日常动态监督。

(责任编辑:西西)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