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重大水污染案开庭 6名事故责任人受审

2013年07月24日 18:40   来源:新民晚报   

  今天上午9时,金山“1·10”重大水污染案件在金山区法院开庭审理,6名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的事故责任人出庭受审。包括金山区5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代表、市、区人大代表等200多人旁听。

  去年12月,上海金为公司总经理奚建平将500吨“碳九”销售给宁波港泰公司,港泰公司又加价销售给南京龙凤公司。12月29日,龙凤公司法定代表人汪金龙通过金山区金张公路码头承包人刘阿贵介绍,雇佣刘浪建、杜国兴、刘康等人驾船停靠金张公路码头准备接收该货物。

  今年1月10日上午,奚建平将货物送到金张公路码头。双方采用塑料软管直接对接车船的方式予以装卸。由于船员刘浪建、杜国兴、刘康三人在装卸过程中未认真对船舱阀门的封闭性进行检查,致使船舶在装卸涉案“碳九”过程中发生泄漏,约52吨“碳九”泄漏至朱泾镇掘石港河道内,导致掘石港及下游黄浦江河道内水质污染,造成金山区、松江区经济损失计人民币480余万元。泄漏的涉案“碳九”因挥发造成金山区朱泾镇等地区的空气受到严重污染,致使46名居民入院治疗。

  汪金龙向法庭供称,按照合同,原本的交货码头是金山内河码头,后来将交货地点改至没有装卸危险货物资质的金张公路码头。汪金龙的公司具有8年危险品经营的经验,明知装卸、运输“碳九”对装卸码头和船舶都有严格的要求,为何会将交货地点改到并“不规范”的金张公路码头?汪金龙表示,以前曾经在这里装过货,因为这里费用低。

  船员刘浪建从事驾驶、装卸特种船舶有七八年了,是船舶上的主要操作负责人。但在事发时,该船舶的海底阀没有完全关合,导致“碳九”泄漏。刘浪建说,他以前也曾在这个码头装卸过,但没有用过塑料软管直接对接的方式。3名船员刘浪建、杜国兴和刘康都表示,“碳九”泄漏后,他们都没有发现。

  金山区检察院认定,6名责任人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均应以危险物品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庭将择日宣判。(记者 徐轶汝 实习生 王文莹)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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