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4市被划为大气污染重点控制区
我省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被国家划分为大气污染重点控制区,其他7个设区市被划分为大气污染一般控制区
本报7月24日讯(记者段丽茜)今天,省环保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我省将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严格环境准入,收紧重污染行业项目的环境关口。
据介绍,我省对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从空间布局、行业调整、排放限值等方面,严格环境准入,实现“严格标准、规范运行、确保审批质量”的目的。我国已经将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划分为大气污染重点控制区,我省其他7个设区市被划分为大气污染一般控制区。
优化空间布局。我省提出,严格各类产业园区布局,重大建设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严格控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2017年年底前完成城市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推动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青水碧。
落实重点产业调控要求。我省提出,全省大气污染重点控制区范围内,禁止新、改、扩建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两高”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城市规划区(非工业区)内严格限制新建钢铁、水泥、石化、化工、有色冶金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
近日,省内某有色金属选厂计划建两台6蒸吨/小时的燃煤锅炉,被省环保厅否定。如果是在以前,只要有环境容量、符合区域调控要求就可以建设。对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锅炉的建设,我省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即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
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石家庄、唐山、保定、廊坊重点控制区内新建火电、钢铁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新建石化、水泥、有色、化工行业等重污染项目与工业锅炉,执行特别限值时间与修订完善明确特别排放限值的相应排放标准发布时间同步。(下转第七版)
(上接第一版)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重点控制区内现有火电行业燃煤机组,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烟尘特别排放限值;现有钢铁行业烧结(球团)设备机头,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
此外,我省还将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交通、水电、尾矿库等行业项目,突出行业规划环评宏观指导,实现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以后重点行业、园区,如果没有行业规划环评,则不批项目环评。”省环保厅环评处处长赵根喜介绍。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