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部分旅游产业优惠政策去年未落实到位

2013年07月25日 08:34   来源:福建日报   郑昭

  记者从提交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2012年度审计报告中了解到,省审计厅对省旅游局和福州、南平、宁德、三明、漳州等5个设区市及其部分县(区)旅游业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省旅游业发展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总体良好,但存在部分产业扶持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税减免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审计调查的47家四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没有享受到优惠。

  宾馆饭店执行与一般工业企业相同电价政策没有得到落实,52家四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共多缴电费2272.97万元。

  创新金融支持力度不够,未建立全产业链金融服务体系,未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入质押等贷款抵质押模式。审计调查的74个规划重点旅游项目中,仅有14个项目获得16.07亿元的贷款,占实际投资额的6.27%,其余大部分已完成的投资是依靠社会资本和国有资本投入,分别占总投资额的79.6%和13.21%。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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