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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合法途径从屠宰场买回检验检疫合格的猪头,却拿足以导致人体肝肾功能受损的松香为猪头拔毛“洗脸”,然后再用国家明令禁止用于熟肉制品的胭脂红为猪头着色“美容”。短短一年时间,加工出50余吨有毒有害的熟制猪头肉,并销往甘肃平凉等地,获利75万余元。
7月24日,西安灞桥警方通报了这起特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熟肉制品案,这个“黑”作坊老板余胜坤被刑拘。
吃了流动摊点猪头肉腹泻不止
7月19日9时许,公安灞桥分局纺织城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一名中年男子对民警说,“7月18日,我在纺织城街道办事处鹿塬街一家流动熟食摊上购买了一斤多熟猪头肉,全家人吃了以后,都不同程度出现了发烧、拉肚子症状,不知道是这家摊点卖的熟猪头肉有问题,还是其它原因。想来想去,除了猪头肉是买的以外,其他饭菜都和往常一样是自己做的,并且再没有吃其它可疑的食品,我怀疑八成与这家猪头肉有关,你们要是有时间,把这家熟食店关注一下。”
巡逻民警回到派出所后,将这一情况汇报给所长陈永平。陈永平说,“不管这位市民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是否与那家流动摊点销售的猪头肉有关,但牵涉到食品安全问题,一点都不敢马虎,还是调查一下。如果人家销售的猪头肉确实没有问题,大家心里就踏实了。”随后,该所组织部分办理食品犯罪案件经验丰富的民警,成立了以民警毛育涛为首的多人侦查办案小组,以销售为突破口,采用秘密手段展开调查。
民警跟踪找出熟肉加工黑作坊
7月19日中午,侦查小组先到鹿塬街菜市场,找到市民反映的这家卖熟食品的流动摊点。经过与对方交谈发现,该熟食是从胡家庙一市场批发的,提供熟猪头肉的是一名外地口音的男子,年龄在40岁左右,对方平时开着一辆白色的“昌河”面包车供货。得知这些情况后,民警换上便装在胡家庙菜市场一带蹲守、调查,但直到晚上10点,仍没有任何收获。7月20日,侦查小组民警凌晨5点起床后,就立即赶到胡家庙菜市场守侯。6时许,一名40多岁的男子从菜市场走出来,对方双手各提着一包用黑色塑料袋装着的物品,行为十分可疑。走出市场,匆匆朝门口一辆车牌号为陕 ANK519 的白色“昌河”面包车走去,他将两包物品放进车厢后,开着车向东驶去。
民警开车远远跟在其后,行驶几公里后见其将车开到灞桥区黄坡村一民房外停下,提着这两包物品走进了一铝合金卷闸门内,接着非常警觉地将门关上。经调查,该男子为外来人口,在黄坡村租房居住,不排除其有违法生产加工食品的嫌疑。于是,民警决定分为两班日夜轮换守候。
西安开往平凉大巴车上查获猪头肉
7月21日15时许,在民房外守候的民警看见该男子打开卷闸门,用推车推着一包用白色编织袋装着的物品来到陕 ANK519 号白色“昌河”面包车后面,将这些物品装上车后,驾车离去。民警紧跟其后,发现其将车开进华清路威远客运公司内,停在一辆西安开往平凉的大巴车旁边,然后将那包用白色编织袋装着的物品装进大巴车行李厢内后,开车离去。民警从这辆大巴车司机处了解到,该男子刚刚装上车的白色编织袋内装的是熟猪头肉,发往甘肃平凉。7月22日14时许,侦查小组民警秘密赶到华清路威远客运公司,提前布控,等待嫌疑人送货时,实施抓捕。22日15时15分许,该男子开着陕 ANK519 号白色“昌河”面包车从威远客运站正门进来,后将车停在一辆西安开往甘肃平凉的大巴车南侧,司机下车后正准备开后备厢时,该男子被民警抓捕,当场查获装在面包车后备厢内的熟猪头肉118公斤。经调查,这名39岁的男子名叫余胜坤,老家在湖北省郧西县,租住在灞桥区黄坡村一民房,从2012年5月27日至今,在租住房内非法加工猪头肉。
账本记录非法加工达50余吨
随后,民警会同质检灞桥分局和灞桥区农林局相关人员,在嫌疑人余胜坤的带领下来到其租住的民房。打开卷闸门后,沿着民房后与土岩间1米多宽的夹道,向前走了30多米远,从前方一个非常隐蔽的简易棚内散发出一股恶臭味。
据办案民警介绍,黑作坊内设施极其简陋,卫生极差,执法人员从作坊内当场查获已经加工好的熟猪头肉240公斤,松香25公斤,胭脂红1瓶,销售账本一本及称量工具等。余胜坤等人将通过合法途径从屠宰场买回检验检疫合格的猪头,清洗完直接投入熬制的松香锅内,将沾满松香的猪头再放入凉水池子冷却后,撕掉猪头表面松香达到拔毛目的。该窝点在将猪头加工成熟肉制品的过程中,除了亚硝酸盐以外,还非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用于熟肉制品的胭脂红着色。
民警从这个黑窝点查获的账本上发现,余胜坤自去年5月27日至今,非法加工出来的成品猪头肉数量达50余吨,销售金额约75万余元,加工出来的猪头肉除小部分在西安本地销售外,大部分销往甘肃平凉一带。
文/图记者李永利实习生钟梦琪何蕴秦喆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