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电器"超龄"使用现象严重 起火爆炸时有发生

2013年07月25日 14:03   来源:海峡导报   香卉辉 李欣丽

  家电不是用越久越好。22日,湖南一位市民家里的电视机爆炸,再次让“超龄”家电的安全问题备受关注。导报记者走访发现,厦门也有不少超期服役的家电,按照随机街访的结果,几乎家家都有超龄家电,而且在家电卖场内,销售人员并不会主动告知家电的使用年限。

  家电“超龄” 起火爆炸事故频发

  家电也会“上年纪”,而一旦这些“高龄”家电超期服役,就会引发自燃、火灾、爆炸等事故。

  22日17时30分许,湖南封女士的儿子回家后打开电视机观看节目。大约看了半个小时,电视机后面开始冒烟,随后突然爆炸,屏幕都裂开了。然后电视机开始燃烧,而且把桌子、门窗、沙发都引燃了。而这台吓人的电视机已经使用了12年。

  这样的意外厦门也有。吴女士一天晚上十点多突然发现自家厨房“灯火通明”,走进一看,原来是厨房里的抽油烟机着起了火。后经消防人员勘察,吴女士家的抽油烟机是因线路老化而引起了自燃,这台抽油烟机用了近十年。

  另一对林先生夫妇正在家里看电视,突然听到女儿叫了起来:“阳台的洗衣机起火了。”灭火后,洗衣机里面都焦黑了,这台洗衣机已经有十几岁“高龄”了……

  随机街访 家家都有“老家电”

  其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早就出台了《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对家电的使用年限首次进行了明确:彩电、空调器8年至10年;电热水器、煤气灶、洗衣机、吸尘器8年;电冰箱12年至16年;电饭煲、电风扇、微波炉10年;电吹风4年;电热毯6年。

  按照这个标准,导报记者随后在岛内部分家电卖场附近等进行随机街访,共访问了20位左右消费者,结果发现几乎家家都有“高龄”家电。“我家洗衣机有近30年了!从来没坏过。”松柏一位李阿姨说。而一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样表示,家里的冰箱用了14年,只修过一次。还有一位消费者是20多岁的白领,她说自己租的房子内有台空调用了十几年,开启时非常吵。

  卖场暗访 多不告知使用年限

  《细则》中还规定,厂家要对其生产的家电标明安全使用期限,并规定该期限从消费者购买之日起计。在厂商所标明的安全期限内,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所有的责任将由厂商承担。

  但是昨日,导报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走访了多个家电卖场,各品牌电磁炉、空调、冰箱均没有发现明确标注有使用年限的家电,产品说明书上一般只注明易耗零部件寿命。而销售人员也都只会介绍产品性能、价格等。

  在国美电器,当被问及一台某品牌立式空调的使用年限时,工作人员只说“可以一直用”,并没有告知年限。只有一国外品牌的冰箱销售人员表示使用期限为10年。

  厦门市消保会昨日表示,“超龄”家电易出现多种质量及安全问题,其一为电子元件老化,对环境有一定的污染;其二是安全问题,比如漏电;其三是效率低下,耗能多等。

  同时,消保委提醒市民,安全使用年限的标注,还意味着家电超期使用出现问题,生产厂家将不再对产品质量负责,也不承担维修责任。因此,市民购买时要记得询问家电安全期限,并常检查,到期应更换。

(责任编辑:石兰)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