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客车超员现象十分严重。
交警拦停超员大客车。
核心提示
7月22日晚至23日凌晨,一辆从南宁开往桂林全州的车牌号为桂CK1258的大型客车,驶离南宁汽车站后,便在市区内走走停停;上了高速路后,却“疯狂”地飞奔起来。如此行车,既耽误了乘客的时间,又给行车安全埋下了隐患,乘客对此都颇有微词。那么,是什么原因,让它做出如此举动?最终,它又会遭遇何种结局呢?
22日21:50
记者购票登上
嫌疑大客车
日前,本报接到读者报料,称一辆车牌号为桂CK1258的大客车经常违法违规载客行驶。该车每天晚上10时从南宁开往桂林全州,次日上午载客返回南宁,循环反复。读者反映,该辆核载59人的客车,实际载客数量有时竟然超过90人,存在严重超载的违法现象;同时,该车夜晚在高速路的行驶速度非常快,而且行车途中不进服务区休息;按规定,载人客车在凌晨2时至5时必须停车休息,但该车却违规行驶。此外,该车司机连续驾驶4小时以上才换班,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给乘客的人身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为一探虚实,7月22日晚9时许,记者来到该车停留的某客运站。当晚9时50分,记者在车站窗口买票后,登上了这辆从南宁开往桂林全州的大客车。
22日22:00
大客车驶出车站
就沿途揽客
当晚10时整,该车徐徐驶出车站。在车站大门处,工作人员上车检查确认车上无超员现象后签字放行。然而,客车驶上大学路后,就开始一路拉客。
记者看到,一路上,客车走走停停,司机和随车售票员的眼睛时刻注意着前方道路两侧的动静。行驶至民族大学附近路口时,看到路边有两位手提行李袋的中年妇女招手,售票员立即招呼司机停车,随后将两位妇女带至客车中间靠后的位置落座。
其后,客车行驶到秀厢大道与大学路交会处,以及秀厢大道中段时,路边又有多位乘客招手要求上车,司机照样停车揽客不误。
夜色中,大客车沿厢竹大道往埌东方向继续行驶。当晚10时40分,客车驶至埌东收费站前,又先后上来6个大人和1个小孩,随车人员拿出几把小凳,将他们安排在车内过道上坐下。此时,车上已经显得十分拥挤。
记者观察发现,23号到28号分为三排的座位,每排本应只坐2人,现已坐进4人。其中一些乘客手上拿的不是车票,而是司乘人员随意给的标有座号的纸张。这些纸张上的号码,与其他乘客在车站通过售票窗购买的车票号码相同,同号乘客由此不得不挤在同一个座位上。为此,有多位乘客为争座位争吵起来。
就这样,大客车从西向东一路行驶,一路揽客,跑了将近一个小时,仍然没有驶出市区,车上乘客对此议论纷纷。有乘客埋怨道,这样走法,不知何时才到全州;还有乘客出现了晕车现象。
22日23:30-
23日00:00
超载客车高速狂奔
逃过多重拦截
当晚10时50分,满载一车乘客的大客车终于驶离市区。一上南柳高速公路,客车便如脱缰野马般一路飞驰,向全州狂奔而去。
当晚11时30分,广西高速交警五大队接到客车超载报警后,立即组织警员上路巡查。然而,该客车上了高速后车速非常快,很快就驶出五大队辖区。眼看超载客车消失在夜色之中,五大队民警立即将这一情况反馈给前方的四大队。
当晚11时36分,四大队接到五大队协查通报后,副大队长夏三洋立即通知当班民警在辖区路面紧急展开排查。
23日零时许,四大队内勤中队长经过多方联系,在得知该嫌疑车辆准确动态及载客情况后,立即与路勤中队长崔海胜及协警邱肇林驾车追缉该嫌疑客车。此时,民警与大客车已相距30余公里,由于客车行车速度极快,一时间难以追上,民警只好通过短信方式与客车上的知情者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掌握客车动态。
23日00:20
多路民警接力
拦停嫌疑客车
时间一分一秒逝去,客车行程也在不断扩大,每多走一公里,车上乘客就多一分危险!为了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拦停超载大客车,四大队民警果断联系二大队夜班民警,请求协查。其后,23日零时20分,这辆超载22人的大客车行驶至柳州东附近时,终于被多个大队的增援民警拦停。
23日凌晨1时50分,民警将大客车及全车乘客带至鹿寨安排住宿。同时,根据公路客运车辆超载的处罚规定,民警对驾驶该辆客车的司机处以罚金700元,扣12分。
23日上午,客运公司派出工作人员赶至鹿寨处理相关事宜,并另行安排车辆,将乘客安全送往目的地。
记者手记
遵纪守法 利己利人
近年来,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对超载超速行车违法现象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然而,仍有一些车主为谋取暴利,铤而走险,不断触碰高压线,超载超速现象依然突出。就如上述这辆大客车,深夜长途奔袭数百公里,还敢超载22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损失将无法弥补。
常言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车主为一己之利,通过超载等方式赚取不义之财,不仅是对乘客的极不负责,也是极不可取的违法行为。
而作为一名乘客,归家心切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如果明知客车已经超载,还要强挤上去,是否想过由此产生的后果?
生命诚可贵,安全非儿戏。安全到家,才是家人对你最殷切的期盼。很多时候,对自己、对他人的安全多一些关心,多一些留意,时刻将安全意识记在心头,付诸实践,这才是遵纪守法、利己利人的最好做法。
最后,有关部门的整治工作虽然已经卓有成效,而且这也是有目共睹的不争事实,但如何才能真正把“三超”违法违规现象彻底根除,如何才不会再次让这种“漏网之鱼”浮现,还值得有关部门深思。
(记者 周政光 通讯员 崔文琪 实习生 曾广胜 文/图)
(责任编辑:王姣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