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幕

2013年07月26日 08:47   来源:SRC-1968   

  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25日上午闭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玛赤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审查批准了《拉萨市老城区保护条例》、2012年自治区财政决算;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白玛赤林要求切实加强对新通过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还就充分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特点和优势,进一步做好对外宣传西藏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就人大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白玛赤林发表了重要讲话,要求人大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要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下功夫求实效,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和区党委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依法促进发展稳定和民生改善上来,统一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来;在联系实际、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求实效,聚焦作风建设、敢于发现问题,触及思想灵魂、勇于剖析问题,抓住主要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在建章立制、巩固成果上下功夫求实效,边实践边总结,努力取得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把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加强领导、推动工作上下功夫求实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抓好落实,体现在领导带头作用上,体现在依法履职上,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用依法履职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为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自治区副主席边巴扎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占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不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拉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以及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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