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校被录取后“放鸽子”将失去公办高中录取机会

2013年07月26日 08:39   来源:大河网   

  新华网河南频道7月26日讯 大河网报道:24日,郑州市区中招分数线发布,家长和考生有不少疑问。今天,商报君整理了一些较为普遍的问题,给大家答疑解惑。

  需要提醒的是,被择校志愿录取不报到,将失去公办高中录取机会。   

  A 关键词:择校生

  27日前到录取学校办手续

  按郑州市2013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7月26日—28日进行。26日为统招生的录取审批时间;27日—28日为择校生的录取审批时间。填报有择校志愿且进入择校录取名单的考生,须在7月27日前到录取学校办理缴费手续。

  郑州市中招办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如果考生被按照择校志愿录取后不去报到,会失去被公办高中录取的机会,只能选择到民办学校就读。

  今年,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择校费为每生3年1.8万元(郑州市外国语学校的收费标准为每生3年2.1万元),市级示范性高中每生3年1万元,市属公办普通高中每生3年5000元。

  B 关键词:“落榜”转报

  未被录取可转报中专、中职学校

  “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以后,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郑州市区考生可转报普通中专和职业学校。”市中招办负责人解释道。

  中专第一次录取将于7月26日至31日进行,报考高中未被录取转报中专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学业成绩通知单,直接到欲就读的中专学校报名,参加普通中专第二次录取。

  凡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将按照中招工作的统一安排,即日起由招生学校开始录取。报考高中未被录取转报中职学校的学生,可于8月初开始,凭准考证和2013年郑州市中招考试学业成绩通知单或初中毕业证、身份证到欲就读的中职学校报名,参加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录取,注册入学。

  12下一页

  12下一页

(责任编辑:西西)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