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化农民立生死状讨地续:处置房屋合同不合法

2013年07月27日 11: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刘柱

  中新网长沙7月27日电 (记者 刘柱)湖南安化县委宣传部27日透露,经调查,梅城供销社思游分社4.98亩土地系国有土地,权属无争议,供销部门处置该土地上的房屋存在主体不适格问题,所签合同不合法,不予支持。

  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南近百农民立“生死状”讨5亩地》,称安化县乐安镇蚩尤村夏家组村民一直想讨回划拨给梅城供销社的5亩土地。今年7月5日,在镇政府和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梅城供销社思游分社私自将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及房产以70余万元卖给他人。为此,村民签立“生死状”讨要土地。

  此报道一出,引发各界关注。26日,当地政府和官员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当晚22时,安化县委书记杨光鑫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要求依法依规处理相关问题。

  26日下午,安化县联合工作组迅速深入相关单位和乐安镇蚩尤村开展工作;由安化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组织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在蚩尤村村委召开镇村组代表座谈会,通过听情况、指问题、析厉害、明要求,村组代表满意县委、县政府的态度与决心,并形成“五个不”工作要求,村民情绪稳定。

  当地官方27日通报称,安化县联合工作组法制小组认真听取有关情况反映、查阅相关资料后,认为该宗土地系国有土地,权属无争议,供销部门处置该土地上的房屋存在主体不适格问题,所签合同不合法,不予支持;同时相关工作小组查实,所谓“生死状”也并非全组近100名农民参与,仅30余名村民所签,想借媒体大肆炒作,以达其个人目的。

  据悉,梅城供销社思游分社坐落在乐安镇思游管区大禾村(现为蚩尤村夏家组),房屋始建于1969年,后经1978年、1980年和1981年三次扩建而成。它总占地面积7.468亩,总建筑面积2495平方米,于1987年12月23日补办了(1987)安建补征字第124号基本建设征用土地手续,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划拨建设用地。2003年,该社为偿付社员股金,已处置约500平方米土地,现剩余土地面积实测为4.98亩。

  今年7月初有群众反映和举报,梅城供销社思游分社自行进行房产处置,7月8日,安化县国土资源局开展调查。经初查,7月5日,梅城为农供销社召开工会委员会议,专门研究思游分社的处置问题,决定以不低于69.8万元的价格进行处置,并于当日与戴金华达成协议,以70.28万元将思游分社处置给戴金华。双方当即签订了协议,戴金华一次性付清了70.28万元的转让费用。梅城为农供销社将该项资金全部交县社保所,用于补交职工养老金。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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