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破获一起污染环境案 1900余平方米受污

2013年07月30日 21: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孙翔鸣

  为谋私利,将从外市化工厂回收的固体化工废料违法倒入昆山淀山湖镇的垃圾填埋场,以致1900余平方米受污,对当地居民和环境造成一定危害。今日从江苏昆山警方获悉,昆山破获一起污染环境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林某、朱某3人已被抓获,依法刑事拘留。受污染土质及水流情况仍在调查中。

  据介绍,昆山市公安局淀山湖派出所日前接昆山市环保部门线索称,有人向淀山湖镇垃圾填埋场倾倒疑似具有污染的化工废料,对此,昆山市公安局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调查,于7月25日抓获三名嫌疑人。

  经查,自2011年底以来,张某伙同林某、朱某多次将从外市化工厂回收的固体化工废料违法倒入淀山湖镇垃圾填埋场,累计达300余桶、涉及面积1900余平方米。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倾倒的有毒化学废弃物品由张某在扬州等地回收后,联系林某、朱某倾倒,事后张某分别支付林某、朱某2000元作为酬劳。经江苏省固体有害废物登记和管理中心鉴别分析,该固体化工废料属苯类危险废物,对人体和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危害。

  法律专业人士解释,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结合相关案情,该案中垃圾填埋场的工作人员及相关负责人是否涉嫌职务类犯罪,有待于警方进一步深入侦查。

  目前,此案已引起相关部门和市民关注。中共昆山市委书记管爱国作出批示:“对破坏环境、生态的行为要坚决严处。希望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环境和生态文明建设,对不法行为积极制止、举报。”昆山市环保部门已邀请江苏省环保部门的专家对污染场地制定修复方案。(完)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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