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回应濉溪交警大队长开假牌照车:暗访所用

2013年07月31日 17:40   来源:人民网   张磊 杨坤

  昨日,有媒体曝出“濉溪交警大队长开假牌照车及超标配备车辆”。对此,安徽省濉溪县公安局今日做出回应,称车辆配备符合规定并未超标,“假牌照”专门用于暗访督察及配合警务督察大队暗访时使用,平时并不悬挂。

  濉溪县公安局在回应中称,经查,皖F80075牌照为濉溪县交管大队为加强队伍管理、防止路面交警违规执法,经向局纪检督察部门报备后,专门用于暗访督察及配合警务督察大队暗访时使用,平时并不悬挂。通过不定时的暗访,今年3月中旬发现一例民警违规行为,目前相关责任人已给予相应处理。截止目前未发现新的违规行为,人民来信反应量大幅下降,警示作用明显。

  就“超标配备车辆”问题,濉溪县公安局回应称,该车为2012年7月经濉溪县公安局党委研究,报濉溪县公车治理小组审核同意后,严格按照警务用车采购程序依法由政府统一采购供交管大队使用的执法执勤车辆。该车排量为1.8升,采购价15.9万元,符合上级规定。

  针对“为完成绩效考核任务,各交警中队偷拍交通违法行为”的报道,濉溪县公安局称,经查,交警绩效考核问题实属公安机关内部为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加强队伍管理的具体举措,属公安机关内部绩效考核的一部分。考核中未下达或涉及罚没款指标问题,对于交通违章处罚一律采取罚缴分离,全部上缴国库,属财政统管。目前,濉溪县公安局(包括交管大队)办公经费为财政全额拨付,并不使用罚没款。

  在回应中,濉溪县公安局还表示,针对交通局路政管理部门设定的公路限速标准,濉溪县交管大队根据实际交通事故发案量,严格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设定流动测速点,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发案频率。经治理,202省道全线今年1-7月交通事故同比下降28.57%,下降幅度明显。(记者 张磊 杨坤)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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