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房产税条件:持居住证满三年 新购家庭唯一住房

2013年08月01日 16:50   来源:解放日报   蒋娅娅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购房人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需符合什么条件?市税务局昨天明确给出答案:持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可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与此同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购房人,也符合免税条件。不过,对于持证未满三年,积分也未达到标准分值的购房人,若新购家庭唯一住房则须按规定先缴纳房产税,待其持证满3年或3年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则可退还持证期间已缴纳的房产税。另外,持有《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新购家庭唯一住房的,可暂免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记者 蒋娅娅)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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