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月销售额不超过两万元的小微企业,将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暂不规定减免期限。一方面国家在给小微企业减负,一方面一些地方却在加大企业的税收负担,这其中征收“过头税”是典型的做法,而最近各地又冒出了一种新税种——“零散税”。
经济下行,税收增速自然随之下降,不过进入8月,多地税收“双过半”的任务还是漂亮完成。松了一口气的地方政府,开始总结经验。在增收乏力的困境之下,各地强化零散税源清查成为一条门路。地方税务部门网站显示,为保证税收增长,各地税部门高度重视“零散税”征收,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零散税收领导小组,开展了运动式征收工作。
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的税务专家看来,他们根本没有听说过所谓的“零散税”,这样征收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如果“零散税”是地方政府依靠行政征税,会对经济运行产生不利影响。
“零散税”合法性遭质疑
7月20日,陕西《商洛日报》报道 “商南县地税收入逆势增长28.1%”,商南地税总结了几点经验:强化综合治税、对企业以查促收、强化干部绩效考核,其中还有重要的一点是“狠抓零散税管理”,“小税种”做出“大文章”。报道称,在深入开展税源清查的基础上,对个体砖厂、药店、建筑材料、汽车修理等个体工商户调整税收定额。
此前,江苏泰兴市零散税收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零散税收代征办主任及国税、地税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座谈会,要求充分认识零散税收联合征管的重要性,千方百计挖掘潜力,加大征管力度。
著名会计专家马靖昊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说,没听过这个税种,19个税种里没有 “零散税”的说法,可能更多集合了些地方的小税种。
不过,各地却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狠抓“零散税”征收。由于“零散税”没有一个正式身份,也没有正式的定义,记者只能根据各地税务部门对“零散税”征收的做法,初步判断“零散税”主要来源于小企业、个体户、小施工队等零星分散的税收。
但“零散税”种类繁多,如集贸市税收、非住房出租(自营)税收、建筑队税收、农村非农用途的车船税等。一名村干部在征收“零散税”的日记里提到,早晨5点钟起来和同事开始“零散税”的征收,因为是集市,人们起得很早,一些门市早早开门营业了,经过一天口舌,虽然收获不是很大,仅仅600多元,但是村内的营业户基本收完了。
去年,河北电视台就曾报道,邯郸市大名县万堤镇商户被当地相关部门强收“零散税”,而收钱的人不开具任何收据,商户质疑征收“零散税”的依据,政府征收人员哑口无言。因此,“零散税”的合法性也遭受质疑。
运动式征收“零散税”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微博)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现行税种里没有“零散税”的说法,征收“零散税”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地方税务部门可能是将各种税费合在一起进行征收。
为了防止零散税源的流失,多地税务部门在今年五六月份就开展了零散税源社会化管理岗前培训。湖北襄阳高新区官方微博发布新闻称,7月17日,襄阳高新区全面启动镇办级协税护税机制,从各镇办基层财政所人员中抽调的首批协税护税人员到位上岗,协助税务部门加强零散税源的征收管理。湖南娄底的一则新闻称,该区出台《娄星区2013年零散税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四项措施确保税收颗粒归仓。
各地在运动式的征收过程中,“零散税”逐渐成为增长亮点。河北晋州市财政局三项举措促收入,其中举措之一就是“加强小税种和零散税管理”,财政收入今年1~5月份共完成44050万元,同比增长22.65%。《商洛日报》称,商南县地税局通过狠抓“零散税”管理等举措,上半年共完成税收收入7400万元,占年计划任务的52.1%,同比增长28.1%,税收收入实现逆势增长。
山东一名地方税务官员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各地 “零散税”、小税种以前也要收,但今年只能说是加码收,虽说任务是完成了,但是年年挖潜,也难免引起纳税人抱怨。不过,有些地方税收增长是硬性任务。
王雍君认为,有些“零散税”是法外的征税,如果没有法律依据而是地方政府依行政征税,会对企业和个体户造成很大影响,对经济运行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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