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青海省为民生投入356亿 同比增长21.8%

2013年08月05日 08:14   来源:西宁晚报   

  今年以来,省财政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上半年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35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8%。

  据了解,我省把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作为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安排资金42亿元,提高了城乡低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大学生“三项制度”等补贴标准,提高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从每亩45元提高到75元,农村危房改造和奖励性住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户2.2万元和1.7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400元提高到470元。

  在省级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继续加大省对下转移支付力度,提前下达第一批转移支付新增补助资金9亿元,保障基层教育、支农、科技、文化等法定支出,重点民生项目配套以及基层组织运转和社区“两委”成员报酬提标等方面支出。

  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有效保障了城乡养老、就业、低保等方面的支出;积极支持推进城镇廉租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扩大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规模,改善全省城乡居民住房条件。

  依托现代农牧业生产发展和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大力支持设施农业蔬菜生产和畜牧业生产发展,加大市场供应储备,支持平抑市场物价,有力地保障了全省“菜篮子”工程建设。 (作者:芳旭)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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