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频道 记者获悉,日前《天津市地热矿业权设置方案(修编)》通过国土资源部备案审查。该方案作为落实《天津市地热资源规划(2011—2015年)》重要手段,是公开出让地热矿业权的依据,各区县国土部门必须严格依据修编方案配置地热资源。
据介绍,《修编方案》期限为2013年至2015年,适用于全市11919.7平方公里行政区域。凡未设置地热矿业权的区块不得组织出让。未纳入设置方案又确需利用地热的重点建设项目,提出申请须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备案通过的,方可对地热矿业权设置方案进行局部调整,并按规定公开出让地热矿业权。其他项目需要利用地热的,可在年度设置方案修编时予以调整,设置方案调整后矿业权总数不能增加。
根据《修编方案》,未来拟新设探矿权共计120个,其中中心城区13个、滨海新区33个、蓟县1个、宝坻区4个、武清区9个、宁河县5个、津南区12个、北辰区9个、东丽区15个、西青区7个、静海县12个;同时还将保留现有的地热采矿权285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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