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籍公租户子女有望就近入学 公租户可申请换房

2013年08月06日 16:41   来源:北京晚报   赵莹莹
    公租房承租家庭的教育、就业、医疗需求该如何满足?昨日,市住建委就《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提出京籍公租房家庭享受与属地户籍居民均等的社会公共服务,本市户籍公租户子女可就近登记入学。

    《征求意见稿》提出,公租房所在区县政府应将本市承租家庭纳入属地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体系,享受与属地户籍居民均等的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义务教育等社会公共服务。对于外地户籍的公租房承租家庭,仍将按北京现行的流动人口规定管理。

    具体到教育方面,公租房应按规划要求建设配套教育设施,满足承租家庭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需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租公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在公租房所在地就近登记入学,其家长可持《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相关负责人表示,就近入学,是指公租房小区也将纳入各区县教委的划片中,会划入某个学校的招生片区。该小区的承租家庭子女入学,既可以选择原户籍地的学校,也可以持证明材料,选择到公租房所划片的学校。

    医疗方面,公租房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以方便居民为宗旨,为社区居民提供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及康复服务。公租房产权单位还要积极配合街道,在公租房社区内引入养老、扶贫、助残、社区服务等方面的专业社工机构,提供专业化的社工服务。

    另外,公租房社区首次办理入住手续后,就要开始社区居委会的组建,完善社区服务站建设,开展社区自我管理和服务。社区居委会应设立居民小组,采取楼委会、楼门自治小组等形式,参与社区居民自治活动。公租房承租家庭中的本市失业人员,可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各项促进就业政策。社区配套商业服务项目和社区各类服务机构招聘人员时,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应与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配合,优先推荐承租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本市登记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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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租户可申请换房

    公租房小区在石景山,孩子上学在海淀,来回奔波的困扰,从下月1日起可通过“换房”解决。昨日,市住建委同时发布《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公租房承租家庭因为子女入学等原因,申请按照同套型调换配租住房的地点。

    《办法》规定,承租家庭因人口变化需调整配租住房,或因子女入学等家庭自身原因申请在同套型内与其他承租家庭调换配租住房的,可向公租房产权单位提出申请,经区县住保部门审核后,产权单位予以调整或调换。承租家庭住房调换后应与产权单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这就在制度上允许了公租房的合理‘换房’,类似于之前直管公房的‘换房’。”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住保部门会在公租房管理信息平台中建立承租家庭调换轮候登记册,有“换房”需求的家庭可以在系统中录入自己的信息,两个家庭如果“对接”好“换房”需求,就可以向产权单位申请,住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换房居住。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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