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查旅游价格 部分购物点商品回扣高达六成

2013年08月07日 08:52   来源:南国早报   

  从去年12月开始,广西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对201家注册旅行社、142个收费景区(点)、237家星级宾馆和160家购物点等与旅游相关的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检查。截至今年6月20日,查出涉嫌价格违法金额182.17万元。8月6日,南国早报记者从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了解到,检查中发现,旅行社、景点、宾馆酒店、购物点以及导游服务中心在经营过程中均存在问题,侵犯了游客的合法权益

  旅行社 部分线路零负团费诱客

  检查中发现,个别旅行社存在零负团费问题,地接社以略低于成本的价格接受外地游客,然后以景点、购物点返佣或小费弥补亏损。因此,检查人员提醒,在报名参团旅游时,切记货比三家,不能一味追求便宜。如果在同样标准的住宿、游览景点、餐饮安排下,价格还能少20%或者更多的,很可能就属于零负团费。目前,东南亚、港澳及海南游属于零负团费问题比较多发的线路。

  此外,检查人员发现,个别旅行社在经营过程中,未在合同和行程单中列全需收取的费用;一些旅行社明码标价时未公示价格举报电话,宣传广告上出现“××元起”、“特惠价”、“本周巨惠”等不规范语言等。

  景点自费景点门票水分较大

  一般来说,交给旅行社的团费包括部分景点门票费,这一部分费用旅行社是无利可图的,旅行社主要是从游客自费游览的景点门票中赚钱。由于自费景点跟旅行社都是有协议价格的,行程中自费景点越多,旅行社越赚钱。为平衡旅行者、旅行社、景点多方利益,政策规定,景区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价格优惠率不能高于20%,然而在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有部分景区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价格优惠率高于20%。

  据了解,目前,广西执行的景点门票价格是: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6周岁(不含6周岁)~18周岁(含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但是,检查中发现,有些景点未严格执行青少年门票半价优惠政策,用身高低于1.4米的规定来界定未成年人半票的范畴;个别景区将青少年门票标准定为全票价的60~70%。

  此外,还发现一些景区将观光车车费、导游服务费纳入门票价格捆绑收费;部分景区票价公示牌(表)未公示减免优惠的具体政策,或未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文公示票价,或捆绑标示全票、没有将分类的景点价格公示。

  购物点一些商品回扣率高达60%

  据介绍,在旅游行业的利益链上,购物点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环。检查中发现,有个别购物点仅对价格比较低的商品标价,未对高价位的商品明码标价;个别购物点标价签未标示等级、产地、规格等内容;个别购物点标示“特价”,而无促销活动起始时间,或无法提供相关销售记录,实为商品自销售以来均以“特价”的价格销售。

  检查人员提醒,游客进店购物,就算不买东西,导游也可以得人头费。人头费是按地方来划分的,大城市人头费高,小的城市人头费低,目前一般收50元/人左右。如果游客购物了,旅行社和导游、司机还有回扣,比例根据不同类别商品也有所不同,高的时候能达到60%。

  景区宾馆 个别宾馆不公示收费价格

  在对景区宾馆酒店进行检查时,也发现存在诸多的问题。如个别景区宾馆没有公示收费价格;个别宾馆的菜单、客房、商务中心等标价牌上未标示计量单位、价格举报电话;个别酒店内部商店对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商品)没有标价;个别停车场明码标价收费时段不清。

  此外,在对导游服务中心进行检查时,发现个别导游服务中心未经物价部门审批收取导游岗前培训费,对申请临时导游证的人员收取服务费等。

(责任编辑:王姣雁)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