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执法人员抽检水质。
6日,济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示了游泳场馆的检查结果,在全市20家游泳场馆中,有16家持证经营,4家新开办的游泳场馆因为缺少强制性浸脚池、水温和余氯等检测设备正在整改,另外一家持证游泳馆因注水不及时也被整改。
济宁市卫生监督部门的抽检结果显示,全市有20家游泳场馆,其中济宁城区有8家,兖州、曲阜、梁山各2家,泗水、金乡各1家,另外还包括4家刚开办的游泳馆。
“从检查的情况看,20家游泳场馆中,有16家取得了卫生许可证,另外4家为新开的游泳场馆,因缺少强制性浸脚池及水温和余氯等检测设备,正在根据要求进一步完善,卫生许可证也在申请办理中。”济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宋仰东说。
“检查过程中,卫生执法人员检查了16家游泳场馆的池水更换、公共用品消毒等各项记录,但检查中发现,个别游泳场馆注重经济利益,降低成本,不能及时注入新水,不能保障正常的池水新水量,消毒剂未按标准要求进行投入,使用的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索取不全,公共用品用具日常消毒记录不详实等情况,这家泳馆也当场被责令整改。”宋仰东介绍。
济宁市对游泳场馆进行信誉等级管理,目前获得卫生许可的16家游泳场所中,卫生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6家,B级单位8家,C级单位2家,“信誉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如果接到市民举报或泳馆存在水质等问题将直接降级。” 宋仰东说。
据了解,为预防因游泳导致的介水传染病发生,保障群众游泳安全,济宁市卫生监督部门对游泳场所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督促存在卫生隐患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游泳场所卫生状况良好,池水水质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游泳场所。
进游泳馆游泳前 先看看信誉等级
进游泳馆前,市民不妨先看看游泳场馆的信誉等级,卫生状况优秀的评为“A”级,卫生状况良好评为“B”级,卫生状况一般评为“C”级。
济宁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监一科科长夏雁介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游泳场馆,须经过卫生监督部门审验合格,并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并设有专职或兼职卫生安全管理员。其次,场馆内有更衣室、强制性淋浴、浸脚消毒池、卫生间、急救室等。
水质不达标 可诱发中耳炎
入夏后,因出汗多、鼻子呛水或水质不卫生导致中耳炎等耳部疾病的患者有所增多。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耳鼻喉科的专家提醒,游泳后,如果感觉耳道内有水声,可以采用捏鼻闭嘴鼓气的方法,让气流将咽鼓管打开,然后再对耳朵消毒,防止耳朵感染。
“夏天出汗、游泳,造成耳道环境潮湿,给细菌繁殖创造了有利条件。如果不注意卫生、感冒或是游泳时呛水,感冒病毒或带有病菌的水,经鼻会逆行经咽鼓管到达中耳,引起中耳炎。”医院耳鼻喉科主任钱欣梅说,特别是儿童的咽鼓管尚处于发育阶段,较之成人既短粗又平直,这样位于鼻腔和鼻咽的细菌就很容易侵入。
钱欣梅提醒,河道中的水,常有很多细菌,如果泳技不佳,很可能会呛水,这些脏水在通过鼻腔和鼻咽部时,又会将原来潜伏的细菌一起经咽鼓管入口带入中耳鼓室腔,造成急性中耳炎。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