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律援助机构帮助贫弱者 打通群众诉求渠道

2013年08月07日 06:52   来源:海南日报   杜颖 吴潇湘

  我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多年来为弱者纾难解困

  法律援助:阳光温暖贫弱者

  ■本报记者杜颖 通讯员吴潇湘

  这是一个农民的幸福笑容,拖欠了两年的2.6万元工资被法律援助工作者送到手上时,他喜极而泣;这是一个妻子的幸福笑容,当丈夫因工受伤无处索赔时,法律援助人员道义相助,还了家人公道;这是一个残疾姑娘的幸福笑容,当双腿被肇事车辆无情碾过,万念俱灰,法律援助帮她重新站立起来。

  翻开海南省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卷宗档案,曾经的一处处悲伤已化为了一张张笑脸。我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多年来为弱者奔走鼓呼,纾难解困,在创新社会管理、缓和社会矛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也在美丽海南的和谐画卷上点染了温情的颜色。

  打通困难群众诉求渠道

  “什么是法律援助?多数人都不懂作答。”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永春说起11年前走上街头做的调查,“那时,大家还不相信会有免费帮打官司的‘好’事情。”经济困难的群众因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合法的权益无法保障,怎么能扭转这样的情况?

  1997年成立的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是我省设立最早的法援机构。1999年,海南省法律援助中心成立,用两年多的时间,在全省各市县(区)相继设立23家法律援助机构。多年来,各级法援机构逐步依托司法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451个,形成纵向覆盖省、市、镇、村四级、横向覆盖各项社会事业的法律援助工作网。

  “有法律问题请拨12348,执业律师来为您解答。”14年39万人次的来信来访来电,更多的老百姓熟知了法律援助热线,弱势群体反映合理诉求的渠道进一步打通。

  “海南省农民工维权委员会”于2007年正式组建,10省区域法律援助协作网同步建立,农民工有了保护自身权益的跨省法律援助。

  探索地方特色的法援框架

  文昌市法律援助处位于清澜开发区,离市中心10多公里,退休中学教师黄某因土地纠纷曾几次到法律援助处咨询,和很多市民一样提出交通不便问题。文昌市法援处为此在市中心文城镇闹市区专门设立了便民窗口,路程近了,交通方便,还装有无障碍设施,受到群众的好评。借鉴这一经验做法,我省现已建成9个便民服务窗口。

  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的硬件投入,是我省完善具有地方特色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个组成。在法律援助制度等“软件”建设上,2009年开始实施《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并于2010年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意见》。

  “将10年工作的经验积累上升到立法层面,一条条惠民、利民、为民的法规政策体现了法律援助中政府担当的主体责任。”海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汉梅认为。

  1999年至2013年,我省法律援助走过14年,全省受理法援案件6.2万件,6.8万名受援群众得到了法律援助,2010年以来的3年间,每年案件量均突破万件。

  以质量衡量工作水平

  7年前,农民工杨华在清理海口珠江广场时从高楼坠下,面对椎体爆裂性骨折的伤残诊断,包工头无力支付医疗费,发包公司更拒绝承担连带责任,追偿困难重重。

  法律援助伸出了双手。海都律师事务所周庄润律师接受海口市法援中心委托承办案件,3年时间,周庄润6次给予这个苦难的家庭援助。从发包公司骗取杨华妻子签订1.5万元了结此事的赔偿金,到周庄润律师追偿到36.38万元赔偿款,旷日持久、艰难异常的人身伤害赔偿案,最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无偿为困难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既需要律师本身具有无私奉献的社会责任,也需要创建机制来保障。如何让这样的高质量法律援助通过机制的建立和约束,长期稳定坚持下去,省法援中心展开了一系列探索。

  在多方举措保障下,我省法律援助的质量逐年提高,民事诉讼法律援助案件去年的胜诉率已达到60.88%,群众的身边不光有了倾诉人,也有了越来越多办案质量好、负责任的“法律顾问”。

  法律援助走过的历程昭示:法援作用的充分发挥能够使社会矛盾在法律框架内得以逐步解决,未来对构建和谐社会环境将有更大作为。(本报海口8月6日讯)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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