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6月国务院发文要求财政部等多部委对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清理核实,自本月起,历年来规模最大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摸底工作又将在全国展开。昨天,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省审计厅及各市、县审计机关要把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见人、见账、见物,逐笔、逐项”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好此项审计任务。
记者查阅《通知》发现,在政府性债务举借、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方面,将审查政府性债务举借情况和政府性债务资金使用情况。重点关注有关单位有无以信托贷款、银行理财产品、融资租赁、集资、回购(BT)、垫资施工、延期付款,以及向企业法人直接借款、以个人名义借款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提高融资成本的情况。同时有无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将政府性债务资金违规投向“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违规进入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投资建设“形象工程”、楼堂馆所,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债务资金等问题,有无债务资金闲置浪费等问题。
我省要求,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和协调,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确保审计数据和情况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此外,根据此次审计工作分工,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负责省本级和西安市政府本级,西安市莲湖区、灞桥区、高陵县本级及所属乡镇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省审计厅负责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审计署驻西安特派员办事处负责外的其他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及所辖县(市、区)、乡镇的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