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南网郑州8月8日电(汤荔)8月7日,河南高速交警曝光了7月在河南境内高速公路超速的车辆,250台小型客车因超速50%以上,将面临罚款200—20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高速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7月份超速违法总体状况来看,很多驾驶员依然抱有“点测速时代”的规避测速的侥幸心理。看到电子眼就降速,看不到电子眼就放任自己在高速公路超速行驶。但现在这种侥幸心理驾车在高速上已经行不通了,区间测速可以有效规避点测速的不足,通过与定点测速相结合,使逃避测速行为成为历史。
另外临界超速仍然非常多。很多驾驶员仍然都是超速1%或2%,这说明很多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想保持时速120公里,但长期在临界速度行驶时稍有疏忽就超速了。在此高速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在高速公路上行车,小轿车最佳时速保持在110公里/小时,这样既节省燃油又可以有效避免临界超速。大货车的行车速度应以行驶路段标明的限速标志为准。并且在车辆行驶高速公路经过隧道、下坡路段时,通行环境发生改变,尤其是通行隧道时一定要降低车速,同时在拓宽施工路段(如连霍高速开封段)道路变窄,车流量增大,一定要按照标志标牌标明的限制速度行驶。
另外7月份客车停车上下人交通违法与5月份相比有所下降,但该类交通违法仍然很突出,其中周口汽车运输集团及其下属部分分公司所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仍比较突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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