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市交委会将对西安市建筑工程配建停车场进行专项整治,实现“还库于车、让路于民”,改善停车难及交通拥堵现状。各区、开发区将于年底前,完成辖区内违规挪用、占用停车位50%以上的清理整顿。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等行政区和开发区范围内被挪用的配建停车场为整治重点。8月到9月底,市规划局将组织各区、各开发区规划分局根据停车场挪用、占用情况对违法行为进行界定,依法向被挪用建筑配建停车场的产权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2个月内自行恢复停车场使用性质、使用面积。
根据前期摸底,全市大约有2000个停车位被挪用或占用。此次整治,要求停车场产权所有人应当按照停车场的使用规定,配套建设相应的停车管理设施设备,经规划、建设、公安交管等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11月将对已建成的停车场擅自关闭、部分或全部被挪用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到期后拒不整改的,进行处罚并在必要时依法强制恢复。对违法使用停车场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依法处理并在必要时强制恢复。
针对无法恢复的,按照相关政策,悉数补缴所占停车位的代建资金,由西安城投集团、开发区代建单位负责在主城区范围内选址建设。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