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代收快递收下不少风险 律师:最好是货主签收

2013年08月13日 09:39   来源:当代生活报   

  8月8日,一名快递员送快递到南宁市亭洪路一家单位时,因门卫不同意代收快递,便跟门卫发生争执,还动手打了门卫。最后,经南宁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民警调解,这名快递员同意赔偿门卫医药费1200元,并赔礼道歉。对于代收快递,门卫、收货人和快递员都有什么看法呢?

  时下,越来越多的南宁人钟情网购。然而,很多快递员在送货时,由于联系不上收货人或收货人不在家,不少快递员便会让单位或小区的门卫代收。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像这种代收快递的情况在南宁比较普遍。记者随机调查了20名市民,发现其中16人有过叫人代收快递的经历。

  9日中午,记者随机走访了南宁多个住宅小区。火炬路正成花园门卫李师傅告诉记者,现在物业公司要求不能随意替业主签收快递,因此他几乎不会替业主代签收。此外,李师傅听说过有门卫吃代签快递的哑巴亏。金达花园小区门卫梁师傅也不会轻易替业主签收快递,他的同事经历过代收包裹出现问题的倒霉情况。

  对于门卫代收快递,一些市民还是挺放心的,但为了保险起见,让门卫代收的都是无关紧要的物品,大件物品还得亲自签收。

  “送快递时遇到收货人不在家确实很麻烦。”南宁一家快递员小林告诉记者,他们送1份快递就赚1元钱,辛辛苦苦跑一趟,如果收货人不在家,难道还要跑第二趟吗?所以只能找人代收快递。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南宁,像小林送货时遇到收货人不在家后而找人代收快递的不在少数。

  “代收快递对收货人、代收人和快递公司3方都存在一定的风险。”9日下午,本报公益律师团南宁市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林告诉记者,市民网购后,就跟快递公司形成了一种运输合同关系,要本人来签收。如果遇到联系不上或者收货人不在家的情况,必须经过收货人同意,才能委托其他人代为签收。如果快递员直接把快递交给门卫,会给快递公司、收货人和代收人带来风险。比如,代收人代收后,如果没能妥善保管好货物,会承担一定责任;对收货人来说,如果快递员直接交给门卫或其他人代收,收货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会出现货物丢失的风险;另外,关于代收,快递公司也会承担一定的风险,因为没法核实收货人是否收到货物,如果收货人不承认收到货物,快递公司会负相应的责任。因此,快递最好是本人签收。(记者 卢荻 实习生 周平平)

(责任编辑:王姣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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