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人才认定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出台 本月模拟申报

2013年08月14日 07:04   来源:深圳新闻网   易晓春

  本月16日,《前海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认定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将正式出台。在13日下午召开的新闻说明会上,前海管理局副局长何子军指出:“人才认定办法的实施细则,是对前海人才配套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将与前海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标志着前海人才特区建设已经迈出了重要步伐。”

  背景:为打造人才聚集和发展高地而出台实施细则

  前海管理局人力资源处处长李锋在会上披露,为最大限度地吸引境内外高端和紧缺人才,前海管理局在2012年出台关于人才个人所得税补贴暂行办法(即143号文件)后,加快落实各项政策,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多方征求意见,并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委、市法制办等部门,历时几个月的时间,数易其稿,最终形成了该《实施细则》并获市政府审批通过。

  特色:实施细则以人才认定标准为核心,体现出产业导向、诚信申报、与国际接轨的特色。

  李锋处长介绍,《实施细则》共有12条,以人才认定标准为核心,既有基本条件,又有具体要求,还有特殊情况,充分体现出立足国情,接轨国际,高端引领,深港合作等特点。

  为避免恶意逃税,《实施细则》中规定申报的高端、紧缺人才必须在所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申请年度在前海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为体现产业导向,《实施细则》专门列出,要求申请者具备在前海注册并认定的总部企业、世界五百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管理或技术类人才的条件。

  为体现与国际接轨,《实施细则》要求申请者为拥有国际认可执业资格或国内急需的发明专利的人才,如精算师、理财师、金融分析师等。

(责任编辑:邓一)

商务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