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治理八种违规违纪行为
公款大吃大喝、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社会反响强烈,群众深恶痛绝。山西省委研究决定,在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以“吃喝不正之风”为切入点,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公款招待非公务接待范围人员等八种行为。8月14日上午,省纪委监察厅对专项治理工作作出部署。
专项整治“吃喝不正之风”是全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四个实施办法”的重要举措。据了解,这也是继2010年至2012年我省陆续开展“刹风整纪”“正风肃纪”、整治“吃拿卡要”一系列干部作风纪律整顿行动后,再次开展的干部作风整治活动。
根据安排,专项治理“吃喝不正之风”的范围是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省属金融机构、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事业单位和大中专院校。重点是县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这次“吃喝不正之风”专项治理主要针对八种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违纪行为:一是用公款招待非公务接待范围人员;二是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可能接受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三是上级机关、单位接受下级机关、单位、企业的宴请;四是各级机关部门、单位之间互相宴请;五是借开会、考察、检查名义,公款大吃大喝;六是为给自己或他人拉票,借各种名义举办或参加宴请、聚会;七是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接受下级机关、单位及人员的大额礼金和贵重物品,接受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机关、单位及人员的大额礼金和贵重物品;八是其他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行为。
专项治理期间,将把社会监督、明察暗访、重点检查、案件查办和建章立制贯穿始终,鼓励支持群众和媒体监督,通过“12388”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在专项治理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案件,除对当事人按有关党纪、政纪和法律规定加重处理外,还将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记者 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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