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始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并取消行业协会商会一业一会的限制,允许一业多会。
全省社会组织建设暨经验交流会昨日在福州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福建出台《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意见》,今后每年还将对社团进行全面评估,达到3A等级以上的社会组织,优先作为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对象。另外,打破行业协会商会一业一会的限制,引入行业协会商会竞争机制,放宽行业协会商会准入条件,允许一业多会,允许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标准设立行业协会,允许按产业链各个环节、经营方式和服务类型设立行业协会。打破异地商会登记限制,将异地商会的登记范围从省扩大到县(市、区)。
此外,还将建立有序退出渠道,对活动不正常、运作能力弱和社会认可度低的社会组织,引导其合并或注销;对组织机构不健全、管理混乱、超过一年未开展活动、符合注销条件但不办理注销手续的,连续两年或累计三年未年检的社会组织,实行有序退出。
到2015年,全面完成全省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对于达到3A等级以上的社会组织,优先作为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对象。此外,除依据法律法规需前置行政审批及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社科类的社会组织外,其他社会组织均可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不用再挂靠单位。
(责任编辑: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