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急坠事故业主上门索赔 高额医疗费"谈不拢"

2013年08月16日 09:21   来源:深圳商报   何可人 熊子恒

  电梯急坠事故 业主上门索赔

  双方就事故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律师建议走司法途径

  “我母亲现在还住在医院,医生说要恢复到电梯事故以前那样是不可能了,我们就是要讨个说法。”近日,在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位于龙华的办公大楼里,大亚湾美岸栖庭小区业主汪金凤对记者说。对此,物业公司也“喊冤”。彩生活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汪女士的母亲吉女士受伤后,公司及时承担了相应的责任,还支付了5万多元医疗费用,可是吉女士一家提出高额赔偿费用,令公司难以接受。

  电梯急降还是正常下降?

  事情要追溯到三个月前。

  据汪金凤介绍,他们在大亚湾美岸栖庭小区按揭了一套40多平米的单位,平时母亲吉艳花独自住在那里。4月27日,家住23楼吉女士独自一人乘电梯下楼,但电梯因发生故障停在了21楼,随后电梯下落到一楼。汪金凤说,电梯急坠使母亲受到了惊吓。“门打开的时候她面色苍白、表情痛苦,有好几个目击业主可以证明。”汪金凤说。

  她说,事故电梯当时从21楼急速下坠到1楼,期间只用了二三秒的时间,当时母亲虽然没有受到外伤,但精神上受到很大伤害。

  对于电梯问题,物业公司方面却给出了不同的看法。彩生活物业的华南事业部副总经理张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落款为“大亚湾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回复,回复中写道:本次事故发生时,电梯进入了紧急保护状态,以正常速度下降到一楼后开门。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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