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小微企业、困难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格尔木就业局将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公共汽车公司、长城出租车公司等22家小微企业发放岗位补贴,共计438840元。
对已经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义务满一年以上,且近两年无较大裁员行为的小微企业,可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企业岗位补贴和在岗职工培训补贴。企业岗位补贴人数按照小微企业实际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的30%计算,补贴标准为现行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每人每月53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小微企业提出申请经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由就业部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岗位补贴。(作者:西社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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