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九成干洗店使用有毒剂 干洗衣物最好晾挂几天再穿

2013年08月16日 08:10   来源:重庆日报   

  “现在,很多市民会将衣服送去干洗,但却不知道,作为使用最广泛的干洗剂,四氯乙烯属于有毒有害物质。”8月15日,市纤维检验局总工程师何勇向记者透露,研究发现,当空气中的四氯乙烯浓度达到50ppm及以上,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九成以上干洗店用四氯乙烯干洗剂

  “全市大约有1100多家干洗店,其中主城占70%。”何勇称,经过抽样调查发现,九成以上的衣物干洗均选用四氯乙烯干洗剂。

  他表示,在干洗业,主要使用四氯乙烯干洗剂的设备都是封闭的,但不同设备回收四氯乙烯的能力不同,回收率在80%-98%之间。所以,四氯乙烯会残留在衣物上,或者挥发到空气中。

  “在洗涤、晾挂过程中,干洗设备对四氯乙烯的回收率最好要大于等于95%。”何勇表示,如果四氯乙烯浓度超过50ppm,就会抑制人体中枢神经系统,引发体内免疫和内分泌系统紊乱,对肝、肾均有损害,进入土壤还会变异为致癌物质,对消费者和从业人员造成潜在威胁。

  因此,他建议,为了更安全地使用四氯乙烯,干洗店在申领营业执照时,应承诺其即将购买的干洗设备四氯乙烯回收率大于或等于95%。

  1/3受访从业人员不知四氯乙烯有危害

  据了解,调查发现,接受调查的干洗店从业人员中,1/3的人不知道四氯乙烯有害,另外2/3的人听说过四氯乙烯的危害性,但究竟危害多大尚不清楚,更不知道如何避免其危害。

  何勇表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干洗店应配备四氯乙烯浓度计,对工作场所空气进行实时监控,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另外,对于普通市民来说,取回干洗衣物以后,最好根据面料的不同,晾挂3至6天再穿。“试验发现,棉、麻、粘纤、腈中,四氯乙烯的有效生命周期为2天,也就是说,晾挂2天残留的四氯乙烯基本上就没有危害了。此外,丝大约晾挂4天,锦、多纤维混合面料、涤纶、毛类衣物晾挂6天为佳。”他说。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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