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将鼓励和指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陕西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优化信贷结构,完善信贷管理制度,建立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制度、信贷流程,提升信贷审批效率,增加信贷规模,加快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确保民营企业贷款年增速高于全省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水平。
同时,陕西还将积极推动民营企业上市。省金融办将加强与各设区市政府和证监、发展改革、财政、税务、工商、土地等部门配合,构建企业上市的统筹协调机制,打造民营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引导其通过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落实推动企业上市的扶持政策,降低企业上市融资成本。证监部门将督促处于辅导期的民营企业按照上市公司标准规范运作;指导已上市的民营企业利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扩大再融资规模。
陕西省还将在民营企业开展推介金融市场产品,增强直接融资能力;推进融资方式创新,增大社会融资规模的“双推双增”融资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私募债、信托,以及资产转让等方式增强融资能力。积极拓展新型融资方式,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采取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租赁融资、信托融资、风险投资基金、PE等方式开展融资。规范和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有效吸纳和集聚民间资金,推动民间资本的合理合规合法流动和重组。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