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消化5394套闲置保障房 环卫工人也能分到房

2013年08月20日 16:57   来源:海南日报   谢曦 王欢欢

  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获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省审计厅相关报告,积极落实省政府领导的批示和指示精神,派出专门工作组集中指导和督促各相关市县及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加快消化闲置保障性住房,截至7月底,9077套闲置保障性住房已分配入住5394套。

  多部门联手开展整改

  日前省审计厅公布的《2012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显示,定安、文昌、洋浦等9个市县(部门)9077套保障性住房闲置。

  据了解,省住建厅今年3月收到省审计厅反馈的情况后,高度重视,厅党组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成立了以分管副厅长为组长的审计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多管齐下,有效开展整改工作。

  今年4月,省住建厅等部门向乐东等8个市县下发了《关于适时调整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的督办函》,并派专门工作组赴各市县,调整家庭收入和住房困难标准,扩大保障范围,加快配租配售工作。

  截至7月底,9077套闲置保障性住房已分配入住5394套,尚有6个市县和两个单位3683套因种种原因暂未分配入住。

  对此,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明确指出,我省将全力督促市政、交通、电力、电信等部门加快建设力度,限定时限确保建成的保障房项目达到入住条件,并及时分配入住。

  调整各类保障房准入标准

  此外,在全面确保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基础上,我省还将进一步调整各类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有条件的市县可适当放宽人均住房困难面积和家庭收入标准。

  我省还将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将保障范围从本地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向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环卫工人等住房困难家庭延伸;有条件的市县可将符合随军条件的干部、士官住房保障问题纳入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组织实施;研究放宽乡镇城镇户籍在县(市)城镇租、购保障性住房的限制,以及研究符合条件的城镇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包括失地农民等,可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重点推进棚户区改造

  同时,海南将优化保障性住房结构,今后几年重点推进棚户区改造,目前正做摸底调查,10月底前编制2014-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按照实际需求制定建设计划。由群众自愿申报,收集真实需求,遵照“按需定建”原则,适时调整保障性住房建设数量和结构。对达到省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超过38%的市县,不再下达新建保障性住房计划任务,由市县政府按实际需求自定建设任务。(记者 邵长春 通讯员 谢曦 实习生 王欢欢)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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