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上调居民低保标准 城市标准提高至450元/月

2013年08月20日 06:55   来源:海南日报   林伟

  记者今天获悉,经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市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了调整:城市低保标准从390元/月/人提高到45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从300元/月/人提高到360元/月/人。新的低保标准从今年7月1日开始执行

  据了解,海口市今年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后,城市、农村低保人数都将增长10%以上,分别达到1.4万人和4万人(不含五保户人数)。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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