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六成网友支持“楼顶那抹绿” 多地出台实施细则

2013年08月21日 07:35   来源:大河网   

居民自建楼顶花园,有人赞成有人反对 河南商报记者 邱晓峰/摄

  业内人士称,楼顶绿化应由开发商提前设计开发商称,考虑到绿化成本等因素,一般不会设计

  园林局:郑州尚无管理规范,目前政府倡导的楼顶绿化只是种花草,不包括其他构筑物

  新华网河南频道8月21日讯大河网报道: 昨日,本报报道的郑州版“空中花园”引起热议。商报记者进行走访、梳理,发现楼顶绿化颇得业内人士和市民的认可。

  但记者发现,目前郑州尚未出台相关管理规范。郑州市规划局监察支队称,楼盘交房后必须和当初的规划一致,不然要进行查处。

  利与弊

  楼顶绿化能吸尘、降温

  昨日商报报道的“空中花园”的主人吴先生说,他建造空中花园,是为了绿化楼顶、美化环境。“我搞绿化又不是盖住房,不算违建,再说,环境好了居民们也看着高兴。”

  对于楼顶绿化的好处,一楼顶绿化公司负责人反复提到一种草——佛甲草,他说这种草制氧功能特别强大。除此之外,还有吸尘、降温、防噪音的作用。他还说,在新加坡、日本等国家,楼顶绿化非常普遍。

  居民担心花园压塌楼房

  汇港新城小区一些业主表示,他们担心平台承受不了水压,花园会压塌楼房。而且,里面养的鸡、鸽子和鹅,有味道,吵得人夜不能眠。

  与汇港新城情况类似的绿地老街的业主认为,虽然上楼需要经过别人家里,但是平台毕竟不是他一个人的,楼顶贸然封死很不尊重其他住户。“而且存在安全隐患,去年还从楼上飘下来两扇窗,砸到人可怎么办?”

  法与情

  多数读者表示不该拆

  针对“空中花园”一事,大豫网的调查显示,近六成网民希望予以“保留”,三成多网民赞成拆除。

  而致电河南商报的百余位读者中,只有一两位赞成拆除。大多数读者表示,“空中花园”是城市中一道独特风景线,“多好的样板,公用区域就可如此设计”,政府应该鼓励与引导其建设。

  规划与交房不一致就属违建

  郑州市城乡规划局监察支队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查处违法建筑的主要依据是楼盘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和交房必须一致。”他说。但是对于基本绿化是否属于规划不一致的情况,他表示会将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答复。

  各方观点

  规划师:

  楼顶绿化是趋势,开发商应提前设计

  河南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一范姓规划师认为,楼顶绿化是个大趋势,而花园式绿化只是其中一个领域,也是值得提倡的,但需要在法定范围内才行。

  他说,目前,在上海、深圳等南方城市楼顶绿化做得比较前沿。上海市一大型建筑设计院一位建筑师认为,最好是在开发商设计阶段就提倡楼顶绿化,“否则在交房后,业主后期自行建设的话,要么是违章,要么安全性值得商榷”。

  开发商:

  提前规划楼顶绿化不太可能

  作为开发商,是否应该承担这种绿化责任,在规划时就将楼顶花园纳入规划?

  对此,河南金林置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康奇志表示,开发商进行楼顶绿化一般出于两种考虑。

  “地面绿化率达不到规划部门的要求,会考虑通过增加楼顶绿化,满足绿化率要求。此外,一些楼盘还会通过增加楼顶绿化,提升楼盘的品质。”他说,开发商一般不会选择楼顶绿化。因为楼顶绿化的成本远高于地面绿化,而且楼顶绿化的养护成本高。

  园林局:

  郑州尚未出台相关管理规范

  “目前郑州还没有出台关于楼顶绿化管理的规范,‘空中花园’的概念也比较少见。”郑州市园林局城市绿化管理处工作人员称,这几年政府一直在倡导增加楼顶绿化。

  但他同时称,楼顶绿化主要是指在楼顶进行花卉、草地等绿色植物的种植,并不包括其他构筑物。

  “普通的绿化是鼓励的,但如果有其他建筑,就需要规划部门来界定其合法性了。”他说。

  链接

  国内多地已出台

  楼顶绿化实施细则

  2001年,成都就出台了《成都市建设项目公共空间规划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筑层数低于12层、高度低于40米的高层和多层非坡顶建筑,均要求作楼顶绿化设计,绿化面积不得小于楼顶面积的50%。违者,政府不予办理验收和产权手续。

  2005年,上海将楼顶绿化纳入了《上海市绿化管理条例》,要求新建的住宅和商务楼,必须在规划之初做出楼顶绿化设计。因此,成为中国第一个以立法形式规范楼顶绿化的城市。

  2012年,西安出台相关政策对于验收合格的楼顶绿化,政府将按每平方米285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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