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老城区保护条例》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3年08月26日 09:59   来源:SRC-1968   

  宣传

  为了让居民们了解《拉萨市老城区保护条例》所规定的内容,城关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实施

  《拉萨老城区保护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古城八廓街,集宗教、文化、旅游等于一体,是全国乃至全世界最具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之一。为了更好地保护八廓古城,不久前,《拉萨市老城区保护条例》出台了。

  为了让居民们了解《拉萨市老城区保护条例》规定的内容,近日,城关区委、区政府和城关区委宣传部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

  组织居民集中学习

  入户进行深入宣讲8月23日,城关区金珠西路街道洛堆社区居委会、自治区派驻的城关区驻洛堆社区工作队的工作人员们来到拉萨市阳光家园,通过组织小区居民集中学习和入户宣传的形式,认真开展学习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拉萨老城区保护条例》。

  在集中学习现场,工作人员把《拉萨老城区保护条例》分发到每一位居民手里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条例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集中学习条例后,工作人员们又采用分组的形式深入到小区内的各住户家中进行宣讲,以便更好地让住户了解条例的相关规定。

  条例中的规定

  切合老城保护需要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讲,居民们充分认识到了对老城区进行保护以及继承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社区居民阿旺说,老城区保护工程前不久顺利完工了,老城区保护给居民带来了很大的实惠。

  “《拉萨老城区保护条例》刚出台时,我听许多人在议论其中的规定,比如,关于老城区建(构)筑物高度不得超过10米、大昭寺广场周边建(构)筑物高度应当与核心保护区保持一致、老城区其他区域为保护缓冲区,建(构)筑物高度不得超过12米等,这些规定十分切合老城区保护的需要。”

  营造社会氛围

  更好地保护老城区

  与此同时,23日,城关区纳金乡嘎巴村的“双联户”户长、居民群众代表也齐聚一堂,集中学习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拉萨老城区保护条例》。当日,在嘎巴村委会会议室里,该村委会主任洛多把《拉萨老城区保护条例》手册分发到每一位户长和群众手里,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拉萨老城区保护条例》内容进行了阐述。同时,对大家提出的问题,一一作了详细解答。

  据了解,《拉萨老城区保护条例》已经拉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并获得自治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责任编辑: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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