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市官员上任10天被带走 疑为"带病提拔"

2013年08月26日 16:24   来源:人民网   

东方市林业局

  人民网海南8月26日电 “这个副局长是7月25日任命的,结果仅仅过了10天就被检察院带走了。”近日,一则有关东方市林业局副局长麦某刚获任命就“出事”的消息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当地群众认为,如果选拔任用干部的制度能够再严格一些,就不可能出现这样荒唐的事情。而东方市林业局及东方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则否认了“带病提拔”的说法,称对麦某的推荐、考察和任命符合有关程序。

  根据此前公布的简历,今年47岁的麦某已经在东方市林业部门工作了二十多年,先后担任东方市林业局林政股办事员、设计室副主任、设计室主任、生态办主任、林政股股长等职,今年7月9日,在经过一系列推荐、考察等程序后,东方市委组织部将他的情况和其他十多名拟提拔任用领导干部人选的情况进行了公示。7月25日,东方市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麦某任职的通知,任命其为东方市林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记者从多个渠道证实,麦某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的时间为8月5日左右,涉案原因则由多个说法,比较一致的是,其在审批东方市江边乡一块约70亩的林地开采时涉嫌违规。对于麦某的涉案问题,东方市林业局多名领导均回避记者采访,也不愿对麦某之前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而该局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局里也是在通知麦某开会找不到人、也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四处打听才知道其“出事”了。

  由于麦某的任命和“出事”间隔的时间太短,因此在东方当地引发了较多议论。有知情人士说,早在2011年,新华社等媒体就以《海南东方市开发商毁林反拿140万生态补偿款》为题报道了发生在该市墩头湾的一起毁林事件。东方市林业局当时出面接受媒体采访的即为时任该局生态办主任的麦某,他表示为开发商发放补偿款一事已经调查认定,而对于开发商毁林一事则称,“我不在岗位上,不清楚”。

  “作为一名干部,对自己分管的事情说不清楚已经非常离谱,之后没有受到责任追究和处理更是荒唐。”前述知情人士评价说,东方市有关部门在麦某的任用问题上,存在“带病提拔”的嫌疑。

  记者随后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了一篇题为《海南省东方市出现荒唐事开发商毁林反获政府补偿》的报道,该报道指称,墩头湾300亩海防林早在2002年就被“开发商”毁掉了,海滩变成了沼泽泥塘。然而,在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最新的“总规图”中,这片区域仍标注为“林地”,承包管护这片海防林的农民领了9年“护林费”,“开发商”得到政府部门发放的“退塘还林”补偿款140多万元。

  “在征求意见和公示阶段,我们没有收到有关麦某违法违纪的情况反映。”在东方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组织部门没有注意到前述有关麦某的媒体报道。这位负责人说,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对于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先是由其所在单位民主推荐,之后组织部门进行考察,了解其各方面表现,同时向纪检、政法等部门征求意见,之后汇报上级部门研究决定,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有关部门下发任命通知:“在(麦某任用)这一过程中,我们都是严格按照程序来办理的”。

  这位负责人强调说,在麦某的任用问题上,不存在“带病提拔”的问题:“如果是在推荐、考察干部过程中,发现这名干部存在问题,还要坚持任用,这才叫"带病提拔"。”但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麦某“出事”后,组织部门也很惊讶和“郁闷”:“这说明我们的对干部考察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同时也要更加广泛地征求意见。”

(责任编辑:尹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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